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三十天以后双方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超过三十天未办理,则视为双方自动撤回离婚申请,需要重新经过离婚冷静期制度。
法律分析
可以。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三十天以后还要离婚的,双方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之内都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但值得注意的是,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综上所述,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经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一般情况下三十日内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离婚或者不想离婚可以直接撤回离婚申请,如果超过三十天之后也一直没有来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视为双方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还要离婚需要重新经过离婚冷静期制度。
拓展延伸
离婚冷静期延长对办理离婚手续是否有影响?
离婚冷静期的延长对于办理离婚手续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旨在让夫妻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如果冷静期延长,意味着双方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反思和重新考虑离婚的决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可能会要求提供冷静期的证明文件或相关材料,以证明双方已经经历了足够的冷静期。因此,延长冷静期可能会对离婚手续的办理时间产生一定的延迟。另外,具体的影响还取决于当地法律的规定和相关法院的裁决。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结语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办理离婚手续需在期限内完成。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申请离婚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协议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若超过期限未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的延长会影响办理时间,需提供冷静期证明文件。具体影响取决于当地法律和法院裁决。建议咨询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