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残疾赔偿金,是区分城镇户口或农村户口的。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所得的赔偿款远远高于按照农村标准计算所得的赔偿款。
伤残赔偿金,在一些地方又将其称为伤残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在交通事故中导致受害人身体落下残疾,影响了受害人以后的生活能力和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受害人必要的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按照法定标准向受害人支付的费用。
交通事故中的残疾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人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分农村和城镇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是分农村和城镇的,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