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常用的招数
我国目前销售商品房的销售主要是通过商品预售完成,商品预售时购房者要买的房子没有修好,无法看到现房,购房者在没有看到现房的情况下,主要是看开发商的的宣传广告来判断是否购买,开发商为了实现快速卖房,虚假宣传时有发生。虚假宣传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集中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招数一:楼盘形象宣传与实际不相符。房产开发商往往将样板间和宣传图片设计得相当诱人,但购买者接收房屋后却常发现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样板间是开发商不惜投入巨资装修样板间,还有许多不想让购房者看清的目的:将样板房的面积做得更大一些,使人觉得更实用;用各种美妙的装修掩饰在户型设计中的缺陷……;其实无论开发商怎么宣传,只有写进合同的才可能保障。
招数二:价格陷阱。售楼广告中常会有一个诱人的起价,实际上该价位的房子根本不存在,这不过是开发商为吸引购房者眼球而耍的一种促销手段。
招数三:环境绿化陷阱。房地产广告中“绿化率”是一个提及率很高的词。在绿化率的后面,常常后缀着低至30%,高至60%,甚至200%的数字,使人很容易从这个简单的数字,想像到整个小区满目的绿色。绿化率不等同于绿地率?绿化率是指绿化覆盖率即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建议购房询问绿地率并写进合同。
招数四:位置距离陷阱。“距市中心仅几分钟”……,造就出一种近在咫尺的距离感觉。当买家们入住后,不难发觉花超过半个小时都不能到达。建议购房时亲自走一走,坐一坐车,去体验一下。
招数五:回报率、入住率设陷阱。一些开发商为了尽快将房屋销售出去,会在广告中宣传购房回报率,其实这是无根据的。在如今市场经济时代,包括房地产在内的任何商品的涨跌都是难以预测的。而入住率的计算标准更是五花八门,购房者即使是入住了恐怕都很难真正弄清楚。
招数六:配套设施陷阱。由于国家政策,或者为了生活的便利舒适,购房者在买房之时,有时会将房屋周边是否有医院,小区里是否有公共游泳池,买了房是否能上名校等因素作为购房的决定性条件。可是往往在购房前房产开发商满口承诺,胸脯拍得“嘭嘭”响,而交房后答应的医院没有,游泳池便戏水池,高价买房孩子却上不了名校。
招数七:精装严重缩水。省时省力的精装修房,成了不少购房者的首选。然而开发商市场的原因为借口,在实际交付后,对装修建材的品牌或型号进行调整,使精装便劣装。因此在签订的合同时,购房者要谨慎小心,将精装修所使用建材的品牌和型号在合同上一一载明。
相关内容:怎样避免落入遭遇虚假宣传的陷阱
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陷阱,为了避免落入遭遇虚假宣传的陷阱,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只听开发商怎么的讲的、怎么宣传的,要看开发商能不能把宣传的的内容写进行购房合同,只有写进购房合同的才能更有保障。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特别注意:
第一,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
第二,不要轻易交付定金,否则一旦改变主意,难以索还定金。
第三,收集与查证关于所购房屋的信息。购房者在买房之前要持理性的态度,若确定购买,到规划部门、房管部门以及建设部门做资料查询,一般小区的消息在房管部门和建设部门有相应的公示,购房者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具体科室咨询。
第四,开发商关于承诺的配套设施,最好向当地规划门咨询核实,并要求将期待的规范设施写进合同。
第五,消费者购买“精装房”、“学区房”、或者对小区的配套设施有要求时,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所用材质、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学区房”关于保证买房一定能让孩子就读名校,以及违约后的赔偿等内容。将比较重要或直接影响购房决策的宣传内容加入到合同正式文本或合同附件中,以便于在产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第六,注意证据的收集。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注意收集开发商宣传册、视频、样板房照片以及小区的规划图,这些都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第七,注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般协议里有“最终交付以政府规划或最终确定的示意图为准”类似的字眼,购房者在签订的时候需谨慎,因为一旦签订,将来面临着即时其存在不实宣传或虚假宣传或者欺诈宣传的情况下维权时会存在一些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