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一名担保人失去偿债能力,银行可以要求你们立即归还贷款。因为你们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你们需要归还全部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是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欺骗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十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依照上述规定,除非主合同债权人有恶意串通,或欺诈胁迫行为,否则保证人不能免责。而联保现象中,债权人金融机构并不具有上述主观故意,众多联保企业也在取得贷款活动中形成互相提供担保的关系,只是由于经营风险导致无法收回贷款。故债权人商业银行无上述过错,担保企业不能根据法律规定免责。其次,即使借款人在借款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也仅仅是保证人出具担保原因上有瑕疵,不能构成保证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