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犯罪嫌疑人,那做的不是询问笔录,而是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是针对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是讯问,而不是询问,二者是有区别的。去做讯问笔录未必如果没有拘留,那不必有事,要看公安机关最终调查的情况,只是有嫌疑,最终是否有犯罪行为,要经过公安调查,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那侦查完就结束了,不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公安认为有犯罪行为且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会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由人民法院审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