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察如果不是因为职务行为,在公安系统内部违规查询公民个人信息,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履行职责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涉嫌滥用职权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一、侵犯个人信息罪如何认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为了保护信息社会中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以及公民生活安宁,《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刑法》第253条之一,司法解释确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修改补充了本条,司法解释将罪名统一设定为一个概括性更强的罪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一个罪名、两个构成要件类型。所以,本罪之实行行为包括两类:
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②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刑法》第253条之一第1、3款分别规定了以上两种行为类型。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定刑幅度有两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