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在取保期间可以参加一些必要的社会活动,但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同时,取保人员的行为也需受到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或者指定的区域;
(二)不得改变住所;
(三)不得接触与案件有关的人员或者到案件发生的地点;
(四)不得参加与案件有关的集会、活动;
(五)应当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报到;
(六)其他必要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不得参加与案件有关的集会、活动”,是指指与案件有直接联系的、可能对案件有影响的集会、活动。被取保候审人员如果有必要参加与其正常生活有关的社会活动,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参加。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管理办法》
第十条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对被取保候审人的行踪和日常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