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昆明公积金中心发布多条新政,涉及第二套改善型自住房首付比例的下调,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继续上浮,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等内容。
具体如下:
经第四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缴存人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图源:昆明公积金中心官微)
继续上浮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
二.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包括: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子女、三个子女的缴存人家庭;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且拥有两个子女、三个子女抚养权的缴存人家庭。
三.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籍证明、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抚养协议、收养登记证等可反映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图源:昆明公积金中心官微)
同时,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
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属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的,不叠加享受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政策。
以上通知自2024年8月5日起执行。
(图源:昆明公积金中心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