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不是“规律”呢?这个问题是学习研究《道德经》的朋友们经常争论的话题之一,而且各执一端,谁也说服不了谁。今天的这篇文章谈一下我个人的见解。
首先亮明我的观点:认为“道就是规律”和认为“道不是规律”,都不对。我的这个结论不是简单地各打五十大板,我有充足的理由。各执一端认为“道就是规律”和认为“道不是规律”者,说明其人既不明白何为“道”,也不明白何为“规律”。如果明白了两个概念的含义,就会正确地理解:
“道”既是规律,
也不是“规律”。
要证明这个论题,首先要明白什么是“道”?“道”在《道德经》中有三个含义,分别对应“道可道,非常道”的三个“道”——第一个“道”指宇宙自然本然、先天的运行之道,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是人类认知的对象、思维的源头、遵循的原则。这个“道”只负责呈现,不负责表达,人们要认知它、遵循它,就要运用主观思维去发现、去总结、去提炼,这个认知和思维过程就是第二个“道”。通过认知思维的发现、总结和提炼,形成一定的认知逻辑,以方便交流、传承、运用和发展,这样形成的道理、方法、理论就是第三个“道”。
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可以将以上的三个“道”简化为两个,即:先天之道和后天之道。在老子的《道德经》中,先天之道被叫做“无”,后天之道被叫做“有”。
遗憾的是,有相当多的学习研究者,只承认有“先天之道”,将之称之为“恒道”,并在解释《道德经》时坚持“一道到底”。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将“道”上帝化、人格化,全文的“道”都是一个意思,看似统一,实际上支离破碎、牵强附会。孰不知,老子所说的“非常(恒)道”的意思是“后天之道”并非永恒、固定,这是符合认知规律、非常有实践意义的表述和论断。而将“道可道,非常道”翻译为类似“道是可以说的,但说出来的道不是永恒之道”,看似很哲学,其实没有实际意义,只不过是停留在表意上的文字游戏罢了。
其次,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规律”?规律在《道德经》中的文字表达是“恍兮惚兮……其中有信”。这说明规律首先是客观存在,是“先天之道”的呈现方式,它有三个特点(1)客观性;(2)重复性;(3)稳定性,这三个特点决定“其中有信”是“可道”的。其次,“其中有信”呈现出来以后,需要人们去发现、去总结、去提炼,即“可名”,否则,它只不过是“无(惚恍)”,只有被人类认知表达为“有”,才可被利用。这个过程就是“自古及今,其名不去”:自人类出现以后,一直在进行道可道、名可名的实践,宇宙自然的客观运行之道,被表达为各种各样的“名(即规律)”,“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我就是根据现在人类认知中各种各样的“名(规律、后天之道”,了解并掌握了宇宙自然的“先天之道”。
由此可见,“规律”就相当于老子《道德经》中的“名”,在没有被表达出来之前,它叫“信”。
结论:“规律”首先是客观的存在“无”;其次是主观的表达“有”。这两者缺一不可。只取其一端,严格意义上都称不上规律。
举个例子:我们来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比如白昼黑夜互相交替,这是妇孺皆知的最普遍的“自然规律”。如果没有人的认知的参与,能不能形成这个“规律”?我认为不能。想不明白这个道理的,可以使劲想一想,我不再详细阐述。只有当人的认知参与进来,将地球绕着太阳转这个自然的运行之道所呈现的一种自然现象进行了总结和提炼,才形成了“昼夜交替”的认知逻辑,这就是“无中生有”的过程,是“道可道、名可名”的过程。
所以,“规律”表达出来后是“有”,是后天之道;而没有表达出来时,是“无”,是“先天之道”。反过来说,“道”之所以是规律,指其已经通过认知而表达了出来;之所以不是规律,指其还没有通过认知表达出来。
搞清楚这个原理有什么用?我一再强调:学习《道德经》不是玩哲学,更不是玩文字游戏,是要在实践中运用的。如果不是用来运用,我们辨析这些概念毫无意义。
那么以上辩论的“道既是规律,也不是规律”有什么用呢?我们拿炒股来对照一下。
在炒股这项工作中,“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原理简直不要太好用,它告诉我们:股市的运行之道(先天之道)是可以遵循的,但根据股市的运行之道而形成的交易逻辑(后天之道)却并非恒定;其中的规律(名)是可以总结提炼出来的,但总结出来的规律也并非恒定。
在这里,“规律”对应的是各种各样的技术:比如多方炮、老鸭头、圆弧底……套用以上我们所阐述的原理,这些技术既是“道”,也不是“道”。说它是“道”,它是“后天之道”,是非恒道;说它不是“道”,它并不等于“先天之道”,它具有相对性、局限性、片面性。
如果悟透了“技术分析既是道,也不是道”这句话,你就可以将股市当做自己的提款机。如果你只坚持“技术分析是道”;或只坚持“技术分析不是道”,你最终逃不过韭菜的命运。
当然,懂得了以上原理,你也可以看懂许多人情世故,在修之于身、修之于家、修之于乡、修之于邦……方面,会不断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