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换银行怂了!”女子父亲去世,银行通知女子,需代父偿还贷款40万,女子霸气回怼:还Q可以!但银行得向她提供5份证明:一、证明我爸是我爸,必须有DNA检测;二、证明我是唯一子女,父亲再无其他非婚生子女;三、得证明其他继承人都不在了,不能突然冒出来争遗产;四、得证明我父亲40万贷款是用于家庭开支而不是打牌输了;第五个要求更是炸裂,银行火冒三丈却又无计可施。
丁洁的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了一笔巨额债务。这天,银行的电话打破了她难得的平静,要求她偿还父亲生前欠下的40万贷款。
丁洁是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由于父亲的去世,导致她的心情悲伤,许久走不出来。近日刚平复好心情,没想到突然接到了这个电话。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债务,她感觉很懵逼,因为父亲生前从未听他提起过。她想了想,没有选择逃避,而是亲自到银行询问清楚。
一到银行,柜员说:“你需要偿还你父亲的40万贷款”
丁洁硬气地说:“还钱可以,但是你们银行现在必须向我提供五项证明,缺一不可!D一,你要证明我爸是我爸”
银行柜员:“你爸是你爸还用证明吗?”
丁洁说:“没有办法,如果说你要让我还这个Q的话,那必须证明,这也是规定,我也没办法,而且还要有确切的证据,比如我和我爸的DNA检测报告。”
银行 :“你爸都走了,我们怎么证明呢?”
丁洁:“具体怎么证明,那是你们的事,我可管不着。第二,你们还要证明,我是他唯 一的合法继承人,没有其他非婚生子女。”
“那你这不是胡搅蛮缠吗?”,柜员感到困惑,她不明白丁洁为何如此固执己见。
丁洁丝毫不为所动,继续说:“第三,你们还要证明其他继承人已经离世,或者说他们没有继承权,否则我刚还完Q,他们又来抢我遗产怎么办?”
丁洁的话语清晰而坚定。柜员开始感到不安,她意识到丁洁并非是那么好打发的。
“第四,你们要证明,我爸这40万贷款确实用于了家庭开支,而不是其他不当行为。如果他借的这个Q用来赌博了,那我肯定也不会还这个Q的”
“第五,你们要证明继承遗产高于40万,如果说我只继承了8万,你们让我还40万,那我凭什么要还?!
以上诉求,缺一不可!”,丁洁斩钉截铁得说。
柜员听了丁洁这番话。已经完全无从应对了,只能恨恨地说:“你这分明是耍无赖啊!你爸欠我们银行那么多Q不还,你在这跟我扯这些有的没的干啥?!”
没想到,接下来丁洁的回答才叫过瘾,她霸气回怼:“这是无赖行为啊!那我问一下,那我们把自己的💰存在银行,如果当事人去世了,子女去你们银行取Q的时候,你们是怎么说的?
你们是不是说,你必须证明你爸是你爸才能取这个Q?人子女去取自己父母的Q,户口本都证明不了,还必须要有确切的证据,那你说这是什么行为?
之前我还一直觉得,你们要这个证明是因为你们不知道人去世了,没有办法做这个DNA证明,原来你们知道啊,知道还故意这么要求!”
说到这,丁洁说了一句更加解气的话:“我这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说了,要还Q可以,那等你们证明好了再来找我!”
看到此,相信很多朋友都会说一句:“干得漂亮!”,对此,很多网友也纷纷表示:“反向操作,以牙还牙很好!”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丁洁的要求合理吗?
在中国法律中,"父债子还"并非普遍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子女只在继承父母遗产的范围内,对父母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
如果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子女无需用自己的财产偿还,除非自愿。父母生前债务应由其个人财产清偿,子女无义务代还,除非自愿承担或有特定法律关系。
所以,丁洁的坚持并非无理,她的行为背后是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对父亲遗产的尊重。
2.有何法律依据?
她要求银行证明其是父亲的唯 一合法继承人,以及要求银行证明贷款用途等5个条件,这些都需要银行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精神,即遗产必须是合法的,并且可以被继承。如果遗产不合法或不能继承,丁洁自然没有偿还的义务。
还有,根据《民诉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丁洁要求银行证明其主张,这是她作为当事人的权利,也是银行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义务。
总而言之,丁洁的行为,正是在法律框架内,维 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银行与丁洁之间的冲突,不仅是一场关于金Q的斗争,更是一场关于权利和尊严的较量,同时它也启示告诉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