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将巡回审判车开进群众的“心里”

四川故事云 2024-10-18 18:34:32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我审理的案件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什么重大案件,在其他人看来无非是一些家长里短的“小事”,但是在我眼中,这不是“小事”,而是关系到群众和谐幸福生活的大事。在处理这些案件的时候,更多的是在努力做到情与法的兼顾。

前情回顾

楼道里一辆随意停放的自行车,成了本次案件的导火索。原告申某与被告刘某系住在同一个小区的邻居,2个月前,申某为了上下班方便,就购买了一辆自行车,使用完之后就将自行车停放在楼下过道里。

有一天早上,刘某着急出门时,被申某停在过道的车子挡住了去路,一气之下就将自行车丢到了楼道口处,下午申某着急出门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自行车,走下楼才发现自己的车被人丢在了楼道口,车的坐垫及车身的漆面都被磨损得很严重,申某觉得一定是哪个人故意的,于是在物业处调取了监控,发现是刘某所为。

申某上门要求刘某赔偿他的损失,并且对其赔礼道歉,但是刘某认为申某的车子妨碍了他的出行,拒不道歉,双方在楼道里争执激烈,邻居们听到之后也纷纷劝说两人。

邻居一:“大家都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各退一步嘛。”

邻居二:“主要是咱们小区过道太窄了,没得办法嘛,下次大家都注意一下,不要太较劲了,道个歉这次就算过去了……”。

......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被小区邻居劝了回去,回去之后申某越想越气,觉得刘某损害了他的财产还拒不赔偿,态度恶劣,遂将刘某告上了法院。

巡回调解

我刚对这个案件事实进行审查的时候觉得这个案件非常的清晰,就是一件很简单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监控证实刘某在损害申某平自行车的事情上确实存在主观故意,申某提供的购车发票和维修费票据也能证明申某平为修理新购的自行车支付了相应的费用,但是考虑到两家人生活在同一个小区,同一栋楼,一纸法律判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日后让这份近在咫尺的邻里情分因一次小小的冲突而渐行渐远。

于是,我决定采取更为人性化的方式——“巡回调解”。

巡回审判车缓缓驶入小区,停在了两人所在的小区,架起了邻里间沟通的桥梁。两人对坐在巡回审判车上,情绪依旧激动,你来我往,言语间充满了火药味。

我和调解员适时介入,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对两个人进行分别谈话,充分了解两人的诉求,申某心疼新自行车被摔坏,要求刘某必须赔偿200元的维修费,刘某则称申某平乱停放自行车,这个后果是申某平自己导致的,坚决不愿意赔偿。

随后,我分别为两人释法明理,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向双方阐明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另一方面,又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从情理角度了解对方的立场与感受。

简易的审判桌两旁,双方的情绪逐渐平复,耐心倾听着对方的声音,于是,我听到了冰渐渐融化的声音。

“我也晓得,车子停在这里给大家造成了不便,确实是不好意思,以后我一定不会乱停放了。”

“还是我情绪太激动了,把你的车子都摔坏了,我的处理方式也不对。”

一场针锋相对的争执逐渐转变为心平气和的对话,剑拔弩张的氛围逐渐被理解与宽容取代。

最终,一方承诺今后会规范停车,不再给邻里带来不便;另一方则主动当场赔偿修车费用,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

法官感言

古人云:“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的友好相处不仅关乎个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还对社会和谐与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努力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关系民生的案件,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做到“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让人心更温暖,让社会更和谐。(华蓥市人民法院 张梅 裴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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