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在商鞅变法到统一初期,通过加强君主集权、推行君主官僚政治、严格选拔与教育官吏、以法治吏等措施,展现了封建地主阶级上升时期的蓬勃朝气与进取精神。
这些措施不仅促进了秦国的迅速强大和国家实力的发展,也提高了封建国家的统治效能,良好的吏治成为秦国最终统一天下的重要因素之一。
但统一全国后,秦朝的吏治逐渐走向败坏,官吏由社会的顶梁柱演变为掘墓者,这种转变与秦朝速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君道败坏与吏治腐化良好的吏治不仅需要严密的法律保障,更需要君主以身作则,恪守为君之道。
秦始皇在统一前尚能做到礼贤下士、虚心纳谏、躬行节俭,但统一后随着专制权力的不断扩大,其性格和行为发生了重大转变。
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从“事皆决于法”演变为“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完全以个人好恶和欲望来处理国家大事。
秦始皇大兴土木,修建宫室、长城、陵墓,甚至为了个人游乐就下令修筑工程量巨大的直道。对持不同政见者,也从虚心纳谏转变为以思想罪、言论罪加以惩处。
据《汉书·晁错传》记载,秦始皇“衿奋自贤,群臣恐谀,骄溢纵恣,不顾患祸;妄赏以随喜意,妄诛以快怒心。”
二世皇帝即位后更是变本加厉,把国家当作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
在君主的带动下,官僚系统上行下效,腐败之风逐级蔓延。丞相李斯的奢靡生活便是典型例证,其车马随从之豪华连秦始皇都觉得过分。
李斯之子三川郡守李由回咸阳探亲时,百官长皆前来祝贺,门廷车骑以千计,这显然成为了李斯父子搜刮钱财的良机。
薄俸重罚:吏治败坏的制度根源秦朝实行薄俸厚罚的政策,对官吏要求极严但权益难以保障。据《后汉书·仲长统列传》记载,秦朝“薄吏禄以丰军用”。
崔寔在《政论》中也指出秦朝“始建薄俸”是其灭亡的重要原因。统一后,秦始皇无限度征发徭役,竭尽民财以逞私欲,在这种情况下官吏的俸禄自然极低。
与薄俸相对的是秦朝对官吏采取的重罚政策。根据出土简牍记载,官吏因失职受到的处罚极其细密:管理的马没有及时卸车要受罚,粮仓出现老鼠洞要受罚,甚至下属有失职行为,主官也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种处罚制度使许多官吏背负沉重债务。
在低俸高压之下,加上统治者追求享乐之风的影响,官吏不得不通过违法手段捞取财富。
有的借故收受礼金,如沛县县令借老友来访之机敛财;有的强索豪夺,如刘邦担任亭长时常年赊酒不还;有的利用职权敲诈勒索,如在迁徙六国豪民时借机索贿;有的干脆贪赃枉法,如项梁通过行贿脱罪。
吏治败坏加速秦朝灭亡吏治的腐败严重加剧了官民矛盾。秦朝末年,繁重的赋税徭役已超出人民承受能力,官吏作为政策执行者和赋役征收者,自然成为民众仇恨的对象。
加之官吏借法欺民、缘法为奸,更是激化了社会矛盾。到二世时期,官吏“税民深者为明吏”、 “杀人众者为忠臣”,导致全国各地官民对立空前加深。
这种对立在陈胜起义后集中爆发,“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成为普遍现象。官吏在民众中不但失去威信,还成为民变的首要攻击目标。
即使是县令这样的地方长官,号召力也无法与流亡者相比。更为严重的是,官吏的侵夺对象从贫民扩展到富户,再到宗室大臣,使得“亲疏皆危,外内咸怨”。
秦朝吏治的败坏从根本上动摇了帝国统治的基础。从商鞅变法确立的严密官僚体系,在统一后逐渐异化为压迫民众的工具,最终加速了这个庞大帝国的覆灭。
这一历史教训值得深思:任何政权若要长治久安,都必须重视吏治,既要建立严密的制度,更要从根本上解决官吏的待遇问题,防止“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悲剧重演。
参考资料:
人民网:2014-08-13:“历朝历代衰亡史就是腐败史”是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