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中途撤场的施工合同,施工方如何证明其施工工程量合格?

周军律师聊案子 2024-08-09 08:14:39

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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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履行中,经常有因产生纠纷,施工方中途撤场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施工方如何证明其施工工程量合格呢?

中途撤场的施工合同中,施工方若要证明其施工工程量合格,可以采取以下键步骤和方法:

1. 施工记录和日志

施工方应保持详细的施工记录和日志,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期、施工人员、施工材料、施工方法、施工进度、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这些记录应定期更新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2. 施工图纸和变更记录

施工方应保留所有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记录。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应有正式的变更指令和变更后的图纸。这些文件是证明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重要依据。

3. 施工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方应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施工质量检测报告,证明施工工程量和质量符合合同要求。这些报告应包括对材料、工艺和最终成果的检测结果。

4. 照片和视频记录

施工方应定期拍摄施工过程的照片和视频,以记录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这些视觉材料可以直观地展示施工方的工作成果,作为证明工程量合格的辅助证据。

5. 施工验收记录

施工方应参与并记录施工验收过程,包括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如果验收合格,应有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 与业主的沟通记录

施工方应保存与业主或其代表的沟通记录,包括会议纪要、邮件往来、变更请求和批复等。这些记录可以证明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与业主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并且按照业主的要求和合同规定执行了工作。

7. 施工合同和变更协议

施工方应保留完整的施工合同文本和所有变更协议。这些文件是证明施工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8. 专家意见和评估报告

在必要时,施工方可以聘请专家进行评估,并出具专业意见和评估报告,以证明施工工程量的合格性。

综上,中途撤场的施工合同中,施工方要证明其施工工程量合格,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来收集和保存证据。同时,施工方应与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所有变更和调整都得到书面确认,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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