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上,总有一句话在激励一代代年轻人向前冲:莫欺少年穷。
仕途里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现实案例,少年经过自己的持续奋斗和努力,终于花开见月明,变成了有能力的中年人。
很多人都看见到,类似这样的主次移位。
尤其是自己看到自己欺负过的年轻人,一步步高升,这就会让有些某些上司不爽。
所以有句俗话是这么说:宁欺老别欺小。
个人觉得,不要欺负任何人,大家能遇到都是一种缘分,与其互相倾轧,不如团结起来,毕竟养成欺负他人的习惯,说不定哪天就翻车了。
老年人也好,年轻人也罢,其代表的都不是一个人。
现在这个社会,以后会不会仰仗他人一次两次,还真不好说,所谓风水轮流转。
年轻人,如早上的太阳,未来越来越好,现有的科层制度,意味他们是明天的领导,老人做初一,那么年轻人会做十五。
欺负老年人也不行,子子孙孙无穷无尽。
所以,体制内欺负人,从来都是不看年龄的,可以说是整体看的,被批的人及其后人族人,都在短期内无法威胁到自己。
体制内批评他人,是领导的特权。
这权力用着用着,往往会忘记对方的潜力,那种先上来就一顿批评的作风不可取。
有时抬头一看,对方居然是年轻的市长。
没办法,只能接着批评,开弓没有回头箭。
陈弘平,揭阳人,1954年出生,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担任揭阳市委书记。
2017年6月6日,老陈因受贿13991万余元、行贿83.5万余元、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损失了350万元,最终被判处了死缓。
这位陈书记,在地方的最后一站揭阳,与他搭班子的是一位“年轻人”,此人名叫陈奕威,两人都姓陈,也都是当地人。
可惜,当地的外地官员没有组成一派,也就是说他们的“矛盾”主要是党政主职之争,或者说是新老领导的不和。
双方都不是吃素的,都有着自己能量。
市长嫌弃书记年纪太大了,很快就退休。
而书记觉得当一天书记就得维护自己的权威,哪怕自己明天退,市长今天也要接受自己的领导。
在这样的心态下,两位主官水火不容。
陈奕威没有把陈弘平放在眼里,在工作上处处作对,在诸多场合大耍市长威风。
于是,老书记便开始想尽一切办法阻止市长接任自己,在组织倾向于让市长接棒的时候,陈书记为此不惜向时任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林存德行贿了100万元港币。
这在官场比较少见,花钱阻止他人升官。
在这笔钱的影响下,陈奕威万分沮丧地离开揭阳,被平调去惠州任市长。
这也给其他干部创造了条件,书记市长均从外地空降下来,这给陈奕威升任书记预计的计划晚了两年,无疑一步慢步步慢。
有意思是这两人后来都被查了,有可能在里面会有接触,再次见面又会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