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海南临高,男子酒后驾车与他人发生剐蹭,与对方下车定损后,提出私了。

闻花听叶 2025-04-03 11:45:18

“丧心病狂!”海南临高,男子酒后驾车与他人发生剐蹭,与对方下车定损后,提出私了。因遭到对方的拒绝,男子竟然开车将对方撞倒、反复碾压对方,逃离现场。结果悲剧了,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来源:极目新闻)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有网友表示,性质太恶劣,必须判死刑! 但也有网友表示,私了为什么不行?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是把人逼急了的后果!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酒精含量阈值中规定,饮酒后驾车酒精含量阈值为≥20,<80mg/100mL,醉驾为≥80mg/100mL。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饮酒后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133条之1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可见,酒后开车的后果很严重,如果仅仅只是酒驾还只是交通违法,但是一旦构成醉驾,就会构成犯罪! 2、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能不能私了? 所谓私了:意思是指不经过司法手续而私下了结。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私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于一些轻微交通事故(通常指未发生人身伤亡的事故),是允许双方私了的。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也就是说,出现上述情况必须立马报警。如果故意躲避责任或者帮助他人逃避责任不报案,则有可能给自身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 《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可见,与人发生交通事故,并发现对方酒驾,拒绝私了并没有任何的过错。 3、肇事男子难逃严惩!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肇事男子因为对方拒绝私了,便开车撞击、碾压对方,主观上应意识到自己行为可能致人死亡的后果,客观上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已然构成故意杀人罪!面临严惩!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没有导致对方死亡也就罢了,一旦导致对方死亡,恐怕难逃极刑! 4、最后,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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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4xxx66

用户14xxx66

1
2025-04-03 18:01

这种必须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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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花听叶

闻花听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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