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过很多次了。
家务补偿是在分割完夫妻共同财产后,再由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其中一方是指经济强势方,经常是男性,另一方则是指经济弱势方,常常是女性。
从本质上说,家务补偿作为自由裁量的手段之一,保障的是经济弱势方,也就是女性在离婚后拿走共同财产的更多数。
下面这群嚷嚷着“2万家务补偿少的”,要么就是纯粹的蠢,要么就是故意的坏。
因为,他们都否认了经济强势方才是共同财产积累的主力。
当然,在本案中,由于男方🈶赌博恶习,包括房子什么都是家里来的。
这时候,自由裁量权“惩罚”的,实际上是男性家里的老人。
看新闻,男方不仅要拿出2万补偿,还要给出90多万房屋折价。
哪怕不确定是不是全款,但鉴于当前楼市的整体环境,男方在这上面大概率还是吃亏了。
但没办法,遇上了就是遇上了。
只能算他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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