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说真教育#“从校门踏入国企大门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闫科翰仅用了六年时间,但这六年,也让他从年轻有为的培养对象堕落成为腐败分子” 30岁就落马的贪官闫科翰的“事迹”,在所有贪官的“事迹”中,尤其令人警醒。
因为年轻,因为学历,因为能力,因为才华……,是啊,年轻、学历、能力、才华,所有这些耀眼光芒的东西,在人品面前一钱不值,甚至还成了毒药、催死剂,闫科翰便是这方面的典型。
“一开始收钱的时候,自己还是忐忑不安,内心也曾挣扎过,但在自大情绪和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反而认为自己就是学法律专业的,肯定能比别人隐藏得更好,而且这些钱是别人主动送的、也不是公家的钱,公司不会察觉……”
身为法科生的闫科翰为规避风险给自己定了一套“标准”:收钱只收现金,如果数额大,就分多次收取,而且绝不能存入银行。
闫科翰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在忏悔录中他这样写道:“有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如果第一次我就主动拒绝,也许我的人生不会有如此下场,自己一手好牌,却打得稀烂……”
引述三段说的是,一个好人变坏,往往就是一念之间、一步之距和一次之举。
所有人,尤其望子成龙和望女成凤的爸妈们想想吧:平凡而平安的孩子是宝,不平凡又不平安的孩子是草,说倒就倒。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