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是弟的伞,弟是姐的伴。长姐如母,从来不是一句空话。看到了一则新闻,很有感触。——“4个姐姐抚养植物人弟弟14年,被弟弟女儿告上法庭!遗产归谁?法院判了......” 这个题目起得不好,典型的标题党,乍看还以为四个姑姑跟侄女抢遗产。 其实是一则亲情撕裂、令人感慨的故事。 刘某多年前离婚,9岁女儿被判给前妻。 离异后不久,他突发疾病,成为植物人;在他离世之前的14年里,4位姐姐轮流24小时照顾,吃喝拉撒,日常护理都是四位姐姐承担,女儿从9岁到23岁的14年间,未照顾过刘某,但刘某也未支付过抚养费。 刘某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和部分存款,23岁女儿来了,要求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并起诉四位姑姑。 法院判定认为:刘某的4位姐姐虽为刘某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亦应享有继承刘某遗产分配的权利,判定五人平分遗产。 女儿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我看来,这个判决虽有人情味,但应该先从遗产中将四个姐姐垫付的抚养费减去,再进行平分才合理。 14年对植物人的日夜照顾,没几个人能做到?也只有姐姐才行,法院兼顾了亲情、法理,很给力、很公正。 女儿虽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毕竟自己未尽任何赡养义务,而姑姑照顾了自己父亲。 如果男人很有钱,另当别论,只是普通家庭的话,14年的照顾和医疗,凭借一套房一些存款根本没办法支付,这四位姑姑对这个女孩来说是恩人! 这四个姐姐能这么照顾弟弟,肯定注重亲情的,一开始估计也没想着拿弟弟的遗产,毕竟弟弟还有女儿在,也许是女儿想独占的想法激怒了几个姑姑,或者就是女儿的妈妈在出谋划策让几个姑姑彻底怒了,所以才不惜对簿公堂。 刚看标题我以为四个姑姑抢占弟弟遗产,觉得姑姑们不对。 看了内容之后,才知道哪怕是遗产全部给了四个姑姑我都觉得少了。 夫妻本是同林鸟,灾难来时各自飞,关键时刻,还是要靠血缘亲情。 按一天200块护理费(一天200没人愿意专职照顾植物人的),14年就是100多万,这不算其他医疗费、伙食费、水费物业电费,杂七杂八的,不是姐姐们,谁会承担这些? 23岁大学毕业的女儿,为了一点钱,与恩人姑姑们对簿公堂,不服还上诉,亲情和感恩之心何在? 大家怎么看此事?
姐是弟的伞,弟是姐的伴。长姐如母,从来不是一句空话。看到了一则新闻,很有感触。—
草根闲聊生活
2025-03-28 07: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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