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男子通过中介花200多万买下150多平的清水房,准备装修迎接新生儿。然而,装修之际,一陌生男子手持20年租赁合同上门,声称自己是租客。原来,前房主早已将房子租出,企图利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牟利。男子怀疑前房主与租客合谋,中介也称被瞒骗。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来源:红星新闻)
男子李某,正满怀喜悦地筹备着新生活的开始。他的妻子即将临盆,他们的小家庭即将迎来新的成员。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李某决定购置一套宽敞明亮的房子。
经过一番搜寻,李某在一位中介朋友看到了一套心仪的房源。那是一套位于市区繁华地段的150多平方米的清水房,房价适中,小区环境优雅,户型和楼层都令李某非常满意。
更重要的是,中介信誓旦旦地保证,这套房子没有任何纠纷,是干干净净的“净房”。
李某心动不已,他深知这样的机会难得。于是,在中介的撮合下,他很快与前房主张某达成了交易。
李某首付了30万元,余下的款项也按照约定办理好了贷款手续。一切看似都顺风顺水,李某开始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开玩笑。2025年的春天,当李某兴冲冲地联系好装修公司,准备大张旗鼓地开始装修时,一个不速之客的出现,彻底打破了他的美好愿景。
那天,李某正在新房里和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商讨装修方案,突然听到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他打开门一看,只见一个陌生男子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份租赁合同,声称自己是这套房子的租客,已经租了20年。
李某顿时愣住了,他接过租赁合同仔细一看,果然发现合同上的签约日期是在他买房之前的2023年7月25日。而且,合同上明确写着,租期为20年,每月租金仅为1200元。
李某心中咯噔一下,他立刻想到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这意味着,即使他现在已经是房子的主人,但租客的租赁权益仍然受到保护,他无法强制租客搬离。
李某感到十分愤怒和不解,他觉得自己被前房主张某给算计了。这套房子明明是自己花真金白银买下来的,怎么突然就冒出来一个20年的租客呢?
而且,这个租金价格也低得离谱,谁会愿意以这样的价格租一套清水房20年呢?
李某开始怀疑起租客吕某和前房主张某之间的关系。他认为,这很可能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张某故意隐瞒了房子已经租出去的事实,而吕某则作为“租客”出现,两人合谋想要从他这里牟取利益。
为了弄清真相,李某试图联系前房主张某,但发现张某已经失联。他只好转而询问租客吕某,吕某面对李某的质问,显得有些无奈。
他解释说,自己其实也是受害者。张某之前欠了他一笔钱,无力偿还,于是就用这套房子来抵债。
张某提出与他签订20年的租赁合同,用租金来抵销债务。吕某虽然觉得租金价格低了点,但考虑到能收回一些钱,也就同意了。
李某听了吕某的解释,半信半疑。他觉得吕某的说法虽然听起来有些合理,但仍然存在很多疑点。比如,为什么会有人愿意一下子租20年的房子?
而且,月租1200元的价格,在当前的市场行情下,简直低得离谱。还有,谁会租一套清水房,而且一直不入住呢?
无奈之下,李某只好找到中介寻求说法。但中介却表示,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说,在交易之前,他们对房子做了产权调查,权属显示正常。
而且,张某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勾选了“无租赁”选项,表示房子没有租约。中介称,他们也被张某给瞒骗了。
李某对中介的说法感到十分不满,他认为中介在推卸责任。他花了2万多元的中介费,结果却买到了这样一套有纠纷的房子。他觉得中介没有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然而,中介却坚持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并建议李某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李某感到十分无奈和沮丧,他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无法摆脱的困境。
有人表示同情李某的遭遇,有人认为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还有人对“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提出了质疑。
邻居王大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租客的权益,但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像张某这样的老赖,就可以利用这个原则来牟取利益。
王大爷建议,应该对这个原则进行一些修改和完善,比如规定未满一年的租赁可以实行“买卖不破租赁”,但满一年的租赁应该可以破除,或者规定租赁备案的上限为一年,一年一更新。
王大爷的看法得到了很多邻居的赞同和支持。他们认为,这样的修改既可以保护租客的合法权益,又可以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个原则来牟取利益。
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本身是为了保护租客的权益而设立的,但现在却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来牟取利益。
应该对这个原则进行一些修改和完善,比如规定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如果前房主故意隐瞒房屋已经租出去的事实,那么租客的租赁权益就不应该受到保护。
这样既可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又可以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个原则来钻空子。
善意购买的,不负法律责任。本文中描述的,中介与买家不知情的情况下,租客要找原房东解决相关问题,而不是单纯的依靠“买卖不破租赁”与新房东纠缠。话说,这个“不破租赁”的期限也是长了点儿,三年还行。二十年太久了。
随意~~```
这个没用 ai作文。租房都有备案。没有备案的都是不予承认的。现在备案是可以查的。
用户11xxx44 回复 03-24 12:41
对,买卖时。必须告知,这就是诈骗,中介必须为房主负责
用户80xxx45 回复 03-25 17:44
双方依法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签订的租赁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备案不是必要条件,要看实际的合理合法,真实履行的情况。 没备案的合同,合理合法,且真实履行的都会保护。
时间之钟
买的时候,中介没告知,屋主就属于善意购买者,不承担责任。手拿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重新找和你签租赁合同的人承担!😎🤝
用户80xxx45 回复 03-25 17:23
一般来说正常对价的买卖合同会有效。 隐瞒长租合同等影响房屋价值和使用的关键信息有可能构成诈骗。 租户可以向原房东索赔,也可以要求买受人履行租约。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索赔合理费用。 协商不了法院会出一个折中方案。
用户80xxx45 回复 03-25 17:26
1200元20年反常识反生活经验的合同,没有很特殊情况可以认为是恶意串通了。
李东承
那房子卖之前,签个五十年租约如何破?
佚名 回复 03-25 14:40
你会告知卖家吗?你不告知就很刑,告知了的话。。。你告诉我去哪里找这种傻子,我也想[滑稽笑]
ppddwoaini 回复 03-25 09:22
20年小孩子都结婚了
心似狂潮1989
这个买卖不破租赁本身不合法
用户11xxx44 回复 03-24 12:44
这是诈骗,买卖不破租赁,是必须告知买方,买方同意,方可进行。
寡言
直接不认,让前房主来对峙啊,不行就让这个家伙去起诉
寡言 回复 用户62xxx32 03-25 08:52
这就很6了,直接不认,让他起诉,谁起诉谁举证,你要起诉就要让你来证明物证的真伪,还有收据,还有必须是在房屋出售前签订的合同,他有个毛线你信不
用户62xxx32 回复 03-24 11:51
文中也说了前房主联系不上,这是摆明了诈骗
俊峰
居住权更厉害。这其实是中介的责任
潜伏
在實際的房屋買賣過程中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尤其是和大的中介公司簽約,因為大的中介公司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錯施來規假風險,一但出現問題中介公司是要賠錢的,所以出了問題最著急是中公司。
爆发户
起诉中介
gong哥
在原房主不出面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
用户84xxx46
这个简单,直接装修好,自己住,不用管那么多。自己是善意购买人,房子所有权没有问题,不用管那么多。谁租的找谁去。买卖不破租赁是有前提的。不是随便就能成立的。法拍的除外。
神鬼逆戟
肯定是签合同的人负责啊!
提來米蘇
这那个狗日的规定卖买不破租赁。
山水
将所谓租客赶出去
ppddwoaini
都知道怎么回事,但是就是不想改,就这么简单
大道通天
这是诈骗!!原房主和中介都应该担责!!
乌龙院
太坑人
用户15xxx41
这条法律法规漏洞太大。
几几米
必须制定法规显示,备案过的租赁才受法律保护,
用户10xxx93
没有实际的租住行为和现状,应该判租赁无效
岭南八少
按你购房合月处理,不必考虑其他问题。
我是写字的
这叫恶意串通
牛在天上飞
买卖不破租赁也要买卖之前租户就住在房子里面吧??否则就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