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男子因家中突发变故,急需用钱,便决定开网约车赚钱。他交了1万元押金,并签了

博仑有意思 2025-03-19 21:34:54

郑州,男子因家中突发变故,急需用钱,便决定开网约车赚钱。他交了1万元押金,并签了一年的合同。然而,仅仅开了5个月后,某天醒来发现车被公司拖走,无法继续运营。更让他震惊的是,1万元押金只退了957元,扣了9043元。这意味着,他辛辛苦苦干了小半年,不仅没赚到钱,反而倒亏了9000多元。男子气愤不已,质问公司为何扣这么多钱。然而,公司解释让他彻底傻眼,完全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来源:都市报道) 24年6月,刘先生家庭突遭变故,生活陷入困境,全家人仿佛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处境艰难。 为了支撑家庭,刘先生毅然选择加入某网约车公司成为一名司机。尽管这份工作让他早出晚归,异常辛苦,但作为家中的顶梁柱,他深知自己必须承担起这份责任。 刘先生交了1万元押金,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随后便开始风雨无阻地跑车赚钱。 然而,他的网约车生涯并不顺利,中途发生了一起小事故,车辆维修了一周,导致他不仅没赚到钱,反而欠了公司2000多元租金。 尽管路上突发状况频发,常常让人措手不及,刘先生虽然心急如焚,却也无可奈何。 某天中午,刘先生正在家中午休,醒来后却发现网约车已被公司拖走,无法继续运营。 面对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他虽感无奈,但也只能接受现实。 毕竟,生活总有出路,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刘先生决定另谋生计,寻找新的方向。 2024年11月29日,刘先生与网约车公司正式解除了合同。 然而,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当初交的1万元押金,公司只退了957元,其余全部扣除。 这意味着,刘先生起早贪黑、辛辛苦苦干了小半年,不仅没赚到钱,反而倒贴了9000多元。 愤怒之下,刘先生直接联系了媒体,决定与记者一同前往网约车公司讨要说法。 他要求公司提供详细的扣款明细,必须清清楚楚,不能任由对方随意扣款。 面对刘先生的质疑,工作人员理直气壮地列出了扣款理由:第一,刘先生发生了一起大事故,15%的车损费用已支付给4S店;第二,退车期间他有违章未处理。 公司解释称,拖走车辆是因为刘先生拖欠车租,并非无故解除合同。此外,公司已发送退车通知函,刘先生明确表示不干了,并承认因没钱而未处理违章,相关聊天记录为证。 具体扣款明细如下:事故罚金15%为915元,6个违章罚款830元,换电费39.82元,刘先生欠款3355.6元,违约金3898.06元,总计扣款9038.48元。 刘先生质问为何扣除900多元的车辆折旧金,工作人员回应称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刘先生已签字确认,扣款合理。 记者追问折旧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对方解释称车辆定损金额超过2000元,按2000元加超出部分的15%计算。 刘先生虽认可部分扣款,但坚持认为修车期间的车租不应扣除。公司则认为,事故由刘先生全责,修车期间的车租必须扣除。 违约金按剩余租金的20%计算,最高不超过4000多元,扣款3000多元符合合同规定。 公司还强调,签合同前已明确告知所有费用条款,但刘先生坚称未被告知,要求公司提供证据。 刘先生认为,合同条款完全偏向公司,严重损害了司机的合法权益,自己吃了大亏。 最终,他决定认栽,并表示再也不开网约车了,觉得其中套路太深,防不胜防。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若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需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刘先生与网约车公司签订了一年合同,双方均应依约履行义务。 刘先生在用车期间发生事故,导致车辆维修并欠付租金,这属于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 但违约金额需合理,且合同中应有明确约定,若扣款过高或无依据,则可能构成不当扣款。 根据《民法典》第721条,承租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 刘先生作为承租人,虽因事故导致车辆维修无法运营,但这并不免除其支付租金的义务,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 因此,公司有权要求刘先生支付欠付租金。 根据《民法典》第722条,若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若逾期未付,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刘先生因事故欠付租金,若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后仍未支付,则有权解除合同并拖走车辆。 公司在解除合同前,需确保已履行催告义务,且刘先生确实存在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 若公司未履行催告义务或解除理由不充分,则可能构成违约或侵权。 总之,双方应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刘先生作为承租人,需按时支付租金,并妥善处理车辆使用中的事故问题。 对此,大家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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