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无果案件终本,申请执行人该如何破局? 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却遭遇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仅有少量可执行财产的困境,最终案件“终本”,这让申请执行人陷入两难。找执行法官了解进展,不是找不到人,就是被要求自行提供财产线索。可申请执行人既无执法权也无搜查权,很多时候被执行人还音信全无,难道只能束手无策?当然不是,以下这些方法或许能帮你打破僵局。 一、主动出击,请求法院重启网络查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第九条,终本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需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财产,并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应及时恢复执行 。但现实中,执行案件数量庞大,法院可能无法按时主动网查。所以,申请执行人应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执行法院递交网查申请,并定期跟进网查结果。一些被执行人在案件执行多年后放松警惕,可能新开账户或购置动产,多次网络查控就有可能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此外,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是熟人且有经济往来,仔细梳理双方经济往来记录,或借助共同人脉,也可能找到财产线索。 二、依法依规,申请获取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信息 1. 银行账户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受《个人信息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严格保护,无论是民事执行还是刑事侦查,获取此类信息都必须依法进行。 2.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时,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案件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可书面申请执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信息。 3. 若法院批准,申请执行人可进一步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流水,查看是否存在转移、隐藏财产等规避执行的行为。 4. 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在五年内有此类非法行为,申请执行人可通过诉讼撤销,符合法定条件的,还能追究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的刑事责任。 三、深入调查,关注被执行人配偶财产状况 实践中,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给配偶的情况屡见不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若其配偶名下财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且夫妻间没有婚内财产协议,原则上其中一半份额属于被执行人,可供执行。不过,如果被执行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仅有一套登记在配偶名下的房产,执行法院虽可查封,但申请执行人需先提起债权人代为析产诉讼,确定被执行人的房产份额,获得胜诉裁决后,才能对该房产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无果案件终本,申请执行人该如何破局? 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却遭遇被执
濮铭评趣这个事
2025-03-18 13: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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