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名日本游客到长城上游玩,没想到,其中一男子竟突然当众脱下裤子,让同行女生帮他拍照,这一幕让周围游客大惊失色。事后,2人被工作人员带走,男子却说,自己只是开个玩笑而已…网友在评论区炸锅,说这就是一种侮辱和挑衅,必须严惩。结局令人舒适!
据环看全球报道,1月份时,日本的一对年轻男女来到北京旅游。
都说不到长城等于没去北京,于是,2人来到雄伟壮观的长城,准备好好游玩一番。
当2人来到高处,长城的壮丽景色也逐渐展现在他们眼前。蜿蜒起伏的城墙、错落有致的烽火台,让周围游客纷纷忍不住拿出手机拍照留念。
期间,日本女生也举起了手机,然而,她的镜头并没有对准眼前的景象,而是对准了男生。
如果是拍照留念,倒也十分正常,可男子接下来的举动,却让周围游客大跌眼镜。
只见男子突然当众脱下裤子,裸着下半身站在长城之上,还要求同行女子帮他把这一幕拍下来。
而男子这样做的原因竟是,他觉得这里很高,在这种环境里脱下裤子肯定很冷,于是他突发奇想,觉得可以实践感受一下。
最终,这个念头驱使他做出了让人瞠目结舌的举动。
这一幕瞬间让周围游客炸了锅,他们纷纷投来诧异和不解的目光,长城上的和谐氛围也彻底被男子这个不雅之举打破。
然而,就在他以为自己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时,现实却给他上了一课。
由于男子的行为实在太过荒唐,且在公共场合连基本的道德规范都没有,很快,2人就被赶来的工作人员控制并带走。
那么,男子的行为是否会受到法律惩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日本男子在长城这种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其行为已经违反了该法条的规定。尽管他的初衷可能是出于一种荒诞的好奇和实验心理,但他的行为在客观上已经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且对周围游客造成了不适和困扰。
因此,该男子可能会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处罚。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男子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在公共场所引起了轩然大波,造成了周围游客的恐慌和不适,可以视为一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行为。
如果他的行为被认为破坏了社会秩序且情节严重,那么该男子可能会面临寻衅滋事罪的指控,从而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1条规定: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日本男子作为外国游客,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法规。根据该法条的规定,如果他的行为被认为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那么相关部门可以对他采取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措施。
事发后,2人不仅被拘留,还因违反了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被驱逐出境。
拘留期间,男子辩称自己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但这样的解释显然无法平息众怒…
有人认为,男子的举动,表面看是不雅行为,实际上是故意在象征性地点进行侮辱和挑衅!这素质真是令人堪忧。
对于男子的举动,你怎么看?
青苍吊客
牛都冻跌了
萬n龜厷暐
终身禁止进入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