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调整这事儿,总让人感觉像在玩“双标游戏”。定价时物业公司直接拍板,调价时却要业主大会同意,难怪大家觉得流程不公平。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费确实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商定,可一旦成立业主大会,收费标准必须通过双过半业主同意才能调整,这其实是法律对业主权益的保护机制。 最近合肥某小区物业费上涨引发争议,业委会声称“程序没问题”,但业主们发现投票宣传不到位,连电动车停放问题都没解决。这事提醒我们:业委会不是“一言堂”,公示、沟通缺一不可。安徽省物协都站出来说,程序合规比涨价本身更重要。 其实物业费调整本应是双向奔赴的过程。比如唐山规定涨价需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超半数同意才算有效,这种高门槛反而能倒逼物业提升服务。上海有小区甚至通过法院撤销了业委会擅自涨价的决定,说明法律真不是摆设。
物业费调整这事儿,总让人感觉像在玩“双标游戏”。定价时物业公司直接拍板,调价时却
科普宇宙船
2025-03-14 19: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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