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广东,男子因急需用钱,将150万买的两棵罗汉松以100万卖给领居,不料一月后树全枯死,邻居竟要求退还100万! 案例回顾 我要这两棵。"陈明站在王建华别墅的花园里,目光牢牢锁定在那两棵高大的罗汉松上。王建有些不舍地看向那两棵他花费150万精心挑选的罗汉松。要不是投资失败,怎会将这两棵心爱的罗汉松卖掉。 "这两棵罗汉松,我出100万,你看行不行?"陈明开始讲价。王建华皱了皱眉,这意味着他要直接亏损50万。好吧,100万就100万。"堆积如山的债务让他不得不忍痛割爱。交易达成后,王建华亲自找来了专业的园林工人负责移植工作。他站在一旁,不时指导着:"注意根系,千万别伤到了"、"土球要包严实"……每一个细节,他都亲自把关。 陈明看着王建华忙前忙后的样子,心中暗自点头,觉得这买卖做得值,毕竟对方如此上心,这两棵罗汉松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移植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两棵罗汉松被完好无损地移到了陈明的庭院中。看着那挺拔的树身和苍翠的枝叶,陈明满意地拍了拍王建华的肩膀:"不错,不错,这钱花得值!然而,好景不长。一个月后的一个清晨,陈明忽然发现其中一棵罗汉松的叶子有些发黄。他赶紧查看,发现不仅是叶子发黄,整棵树都显得无精打采。 "可能是最近浇水少了?"陈明连忙让园丁加强浇水和养护。然而,情况并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糟。另一棵罗汉松也开始出现了同样的症状,叶子发黄、枯萎,生机渐失。这两棵树可是花了100万买的啊!怎么就这么死了?"陈明看着渐渐枯死的罗汉松,心如刀绞。那可是他的100万啊,就这么化为了两棵枯树? 怒火中烧的陈明立刻找到了王建华,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责问:"我花100万买的罗汉松,才一个月就全部枯死了!你是不是故意卖给我有问题的树?"王建华听后,正色道:"陈老板,当初交易的时候,这两棵树可是好好的,你也是亲眼看见我们是如何小心翼翼地移植的。树木移植后死亡,这种情况不是很常见吗?说不定是你养护不当导致的。" 养护不当?我请了专业园丁精心照料,怎么可能是养护不当!"陈明气得脸色铁青,"我要你退还我的100万!"王建华冷冷一笑:"陈老板,生意场上讲究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的树卖给你时是活的,现在死了跟我有什么关系?两人争执不下,互不相让。最终,陈明将王建华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100万元购树款。 案例分析 陈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以及第六百二十四条:"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他花100万购买的罗汉松在短短一个月内就全部枯死,说明这些树木在交易时就存在隐患,王建华未尽到告知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全部购树款。 此外,《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他认为,王建华提供的罗汉松未能达到正常使用的目的,构成根本违约,他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款项。 王建华则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以及第六百二十四条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罗汉松在交付时状态良好,他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树木移植后的养护责任应当由买受人承担,树木枯死可能是由于移植后的养护不当或其他环境因素导致的,与他无关。 王建华还强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依法享有抗辩权。"他在交易时并未对树木的存活做出任何保证,也没有隐瞒树木的任何缺陷,因此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应承担退款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王建华已经完成了罗汉松的交付义务,并且在交付时,罗汉松的状态良好,这一点双方并无异议。罗汉松在移植后枯死,属于买受人承担风险的范畴,除非能够证明是因为销售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陈明的诉讼请求,王建华无需退还100万元购树款。 对此事件您怎么看呢? (案例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太离谱了!广东,男子因急需用钱,将150万买的两棵罗汉松以100万卖给领居,不料
流水带花香远
2025-03-14 13:37:00
0
阅读: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