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一对情侣在婚礼前一天吵架后,男方取消婚礼,并要求女方退还所有费用共计3

重瓦下庆 2025-03-13 09:09:45

上海闵行,一对情侣在婚礼前一天吵架后,男方取消婚礼,并要求女方退还所有费用共计375746.87元,女方说出3个理由,说钱已经花完。男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判令女方退还3万。评论区留言两极分化。

2023年10月,徐先生和郭女士举办了订婚仪式。二人准备2024年1月30日举行婚礼。

彼时,小夫妻情深意笃,都向往着即将到来的幸福婚姻生活。

两人已经同居三年,举办订婚仪式准备结婚,只是他们对三年来的相处做一个升级。

之后,他们看婚纱,买家电,选酒店。为三个月后的婚礼做准备。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时间转眼来到2024年1月29日。

眼看第二天就是他们的婚礼了。双方父母和亲人都把所有事情准备妥当,就等着为他们举行仪式。

不知为何,两人竟然吵架了。

吵架本是感情中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要两人好好沟通,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

可二人吵架后,徐先生却生气地取消了婚礼。

或许他觉得这样下去没意思,或许他是出于赌气。

他不但通知酒店取消婚礼,还跟他母亲一起把郭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三金等所有费用。

徐先生在诉状中提出三个要求。

第一,要求郭女士返还15万彩礼首饰,手机30925.40元。以及相处三年的见面礼和压岁钱共计15,000元。三年期间他给许女士的96733.47元转账金额。

第二,要求郭女士赔偿酒店定金,婚纱照等损失25988元。

第三,要求郭女士返还他帮忙支付的57,100元租金。

徐先生认为,在相处三年的时间里,他为了增进感情,曾多次给郭女士转账发红包。

三年春节,郭女士每次去他家,他父母给未来儿媳发红包和压岁钱。

他也给她买了三金首饰等。

订酒店和支付拍婚纱照费用,都是为了结婚而准备。既然双方不能结婚,就该退还所有费用。

郭女士被退婚已经很生气,看到徐先生把自己告上法庭,更是气愤。

她说出3个理由,拒绝退钱。

第一,郭先生是在婚礼前一天跟她吵架,那时她和父母都已经为结婚做好准备。

15万彩礼她都用于置办嫁妆和酒席。

首饰和手机她的确收到过,但这些是过年和圣诞节徐先生送给她的,属于特殊意义的赠与。

法律明确规定,属于特殊意义的赠予不用返还。

至于郭先生说的15000元压岁钱和见面礼,她不认可。

再说了,过年期间给压岁钱,是互相的。她父母也给过他。

第二,郭先生主张的96733.47元转账。是他为增进二人感情的日常消费支出。

婚纱照已经拍摄完,这些照片都存放在郭先生家中。属于已经消费的内容。

婚礼是徐先生单方面取消的。关于酒店定金的赔偿他没有拿出实际证据。

第三,这三年来,二人同居,虽然徐先生支付房屋租金,但他自己也在里面居住。

而且,他们的婚房是登记在徐先生名下,她自己也拿出十多万做装修费用。

因此,她要求徐先生支付一半租金,并退还自己的十多万装修费用。

徐先生和郭女士同居三年。感情应该深厚。

可是,因为婚礼前一天的吵架,徐先生就单方面取消婚礼,这件事带给郭女士的伤害不轻。

当然,徐先生这么做或许有他的原因,或许有赌气成分。

但作为成年人,遇到事情时应客观冷静去解决。因为一次吵架就要分手。让人唏嘘。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徐先生因为吵架就离婚,虽然不妥,但这是他的自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婚姻本是人生大事,徐先生却因为一次吵架就取消婚礼,实属冲动。

而且,他们是在婚礼前一天吵架,对男女双方来说,他们都已经准备好一切,且通知了亲朋好友。

徐先生这样的行为,无疑会让所有人陷入尴尬,更会让女方受到伤害。

徐先生完全可以选择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但他这么做,虽然不妥,却也是他的自由。

毕竟,婚姻是一辈子的事,不能草率,更不能勉强。

2、法院审理后认为:

15万彩礼是男方以缔结婚约为目的的给付,女方理应返还。

关于见面礼和压岁钱,首饰和手机等,是男方为增进感情的消费支出,不支持男方的诉求。

关于婚纱摄影钱和订酒店的钱。婚纱照已经拍好,这笔钱已经没有了,订酒店的钱是男方自行取消婚约,因此也不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郭女士拿出证据,证明许先生曾经在出租屋共同生活三年的事实。因此对徐先生要求返还房屋租金的诉求,不支持。

另外,在双方交往的三年期间,徐先生多次给郭女士转账。

因此,对郭女士要求徐先生支付一半租金以及返还10多万装修款的诉求,也不支持。

郭女士出资购买的家具在徐先生名下房屋,奔着物尽其用的原则,这些家具归徐先生所有。让徐先生支付家具折价款给郭女士。

综上,法院判决:结合当地习俗,判令郭女士返还徐先生3万彩礼。

0 阅读:97

猜你喜欢

重瓦下庆

重瓦下庆

专注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