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被告是光荣的? 如果你被人告上法院,而且证据确凿,你会觉得是件光荣的事,而且把传要发到网上到处宣传喊冤吗? 3月11日,多家媒体报道了知名歌手杨坤告状搞笑博主“四川芬达”侵权、侮辱人格的事件。而此事,正是“四川芬达”自己在视频中扩散的。 四川芬达辩称,自己在模仿活动中,从未提及杨坤的名字,一副非常委屈、要求网友主持公道的样子。 笔者在网上搜了此人的视频。看到的第一个视频就100%断定,他模仿的就是杨坤,在这个视频中,他称自己是中国内地著名歌手阿坤,说自己的歌曲是他们朝我扔泥巴,配合着穿搭和经典动作,稍微熟悉杨坤的歌迷,都知道他模仿的对象,但他语言轻佻,神情猥琐,有辱杨坤本人的人格。 四川芬达的视频发布后,的确很多不明真相网友对他表示同情,说那几个动作服饰风格又不是注册商标,说全国人民都支持四川芬达。 四川芬达,难道自己不知道?杨坤状告他,证据确凿吗?他肯定知道。但他仍然在网上炒作此事,一方面,是想借此继续收割流量增长粉丝,另一方面,想借助舆论压力压迫杨坤。但笔者认为,他大概率是搬起石头要砸自己的脚了。 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个法律条款,任何案件在立案后宣判前禁止当事人炒作。这是一种极其恶劣的社会风气。
什么样的被告是光荣的? 如果你被人告上法院,而且证据确凿,你会觉得是件光荣的事,
大客路看社会
2025-03-12 22: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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