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男子报复前女友,印制黄色小卡片,法院判赔1万元!
陈某和张某曾经是一对情侣。可后来,不知道啥原因,张某开始疏远陈某。这下,陈某就不乐意了,他觉得是自己被抛弃了,心里那叫一个委屈,于是就想出了一个“绝招”来报复张某。
他居然把张某的照片配上“24小时上门服务”“性感美女”“性感少妇”这些不堪入目的字眼,印成了三四百张黄色小卡片!这还不算,陈某还在张某家门口贴纸条,要求张某结清恋爱期间的黄金首饰1000元、银饰500元,甚至还让张某支付他印小卡片的费用300元。 这事儿要是搁你身上,你能受得了?张某被逼无奈,只能通过微信给陈某转了1800元。可陈某这人真是没完没了,收了钱还不罢休,继续散发小卡片,把张某的生活搅得一团糟。
没办法,张某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停止侵害,删除照片,返还印刷费300元,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85万元。
结果,一审法院判决陈某停止侵害,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陈某不服,还去上诉,结果被二审法院驳回了。(来源中国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行为方式、侵权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本案中,陈某的行为泄露了张某的个人信息,丑化了张某的形象,导致张某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给张某带来了严重精神损害,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通过此案,也提醒人们在感情纠纷中应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切勿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这事儿,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