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金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未经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

洋洋拍事 2025-03-03 10:49:05

盐城金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未经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25年1月1日擅自砍伐了位于东台市滨河新天地15号西侧5棵树木,违反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东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对其罚款12615元。(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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