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男子开车,看到有老人摔倒在路中间,他担心被老人讹,就提前拍了视频,然后把老人扶了起来,结果老人站起来,就跟旁人说,是男子撞了他,男子拿出视频,老人竟然还说:“就是你撞的,那视频是你下车之后才拍的。”
拍摄的视频只能证明是扶老人前面几分钟的视频,但是在拍视频之前发生了什么呢?如果老人一口咬定是被拍视频的人撞了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则,既然老人认为是扶他的人撞了他,那么老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他自己说的证明率是很低的。
这时候就需要旁边的人证,如果他有同伙作证,那就麻烦了。
这种时候扶他的人就是要找出更有力的证据,如果边上有好心的村民或者市民作证也是可以的。
关键是这年头作证的人太少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当然老们认为是他车子撞的,现在的车基本上都有行车记录仪,15万的宋Plus都有行车记录仪,打开行车记录仪可以了了。
扶与不扶呢?一个很纠结的问题,如果都不扶都没责任,关键是如果是真正有一个人受伤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