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奸情出人命!广东,一女子在外务工期间出轨情夫。临近年末,女子与情夫一道,找到丈夫离婚。丈夫见此情形,愤怒不已,手持菜刀冲向情夫,不料在此过程中被女子抱住,随后情夫持水果刀将其反杀。事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女子和情夫提起公诉,可情夫却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来源:阳江中院) 林小丽和刘大江曾经是一对夫妻,婚后育有一子。 起初,林小丽和刘大江感情颇为稳定,等孩子稍大些后,为了让家庭过上更好的生活,林小丽便与同村村民外出打工。 然而,大城市的繁华让林小丽渐渐迷失了自我。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结识了男子陈春生。陈春生长相英俊,而且大方,给她的感觉和刘大江截然不同。 于是,两人很快坠入爱河,迅速开始了同居生活。 临近春节,陈春生打算带着林小丽回自己老家过年。 但林小丽表示,自己还没和丈夫离婚,这样回去不妥。 陈春生紧接着让林小丽赶紧回去离婚,林小丽应允。 两人回到林小丽的老家,住进了一家小旅店。 林小丽独自回到家中,向刘大江提出离婚。 刘大江听到这个要求,立马暴跳如雷,满脸怒色,大骂林小丽不知检点。 林小丽在挨到这一顿骂后,对刘大江心生恨意。 林小丽回到旅店,委屈地向陈春生诉说了事情的经过。 陈春生一听,顿时怒火中烧,扬言自己去和刘大江谈,如果刘大江敢动手,他就拿刀弄死对方。 林小丽表示不用带刀,家里桌子上有水果刀。 第二天中午,在林小丽的带领下,陈春生来到刘大江家中。 陈春生毫不遮掩,直接表明自己和林小丽真心相爱,恳请刘大江成全。 刘大江见对方都欺负到家里来了,顿时怒目圆睁,指着两人大骂起来,双方很快就争执起来。 刘大江随后冲进厨房,拿着菜刀气势汹汹地冲向陈春生。 林小丽见状,赶忙上前阻拦,用手紧紧抱住刘大江。 就在两人拉扯之时,陈春生趁机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朝着刘大江的手臂刺去,刘大江疼痛难忍,将菜刀扔到地上。 但陈春生并没有就此停手,又朝着刘大江的胸口等要害部位疯狂刺去。 刘大江很快倒在血泊中,没了动静。 两人见此情形,慌忙逃离现场。 等到刘大江的家人发现他时,刘大江已经没了气息,赶忙拨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 第二天,陈春生和林小丽就被警方抓获。 随后,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对此,陈春生表示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林小丽也认为人不是自己杀的,自己应当无罪。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该如何评价此案呢? 1、陈春生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需同时满足五个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行为人具有防卫意识、针对侵害人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在本案中,刘大江持菜刀冲向陈春生,确实存在不法侵害。 但陈春生先刺刘大江手臂致使其菜刀掉落,此时刘大江的不法侵害在客观上已经被削弱,甚至已经消失。 然而,陈春生并没有停止攻击,而是继续刺向刘大江的胸口等要害部位,这种行为不能被认定为防卫行为。 陈春生主观上伙同林小丽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2、林小丽构成共同犯罪。 林小丽虽然没有直接实施刺杀行为,但她与陈春生事前有共同的犯意联络,还告知其家中有水果刀。 事发时,林小丽在明知陈春生和刘大江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主动阻拦刘大江,为陈春生实施杀人行为创造了条件。 根据共同犯罪理论,林小丽与陈春生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3、法院会如何判呢?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本案是刘大江未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所致,他又主动持刀伤人,存在过错,故可以减轻林、陈二人的责任。 此外,陈、林二人还存在认罪认罚从宽情节。 据此,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春生死缓,林小丽有期徒刑15年。 陈春生、林小丽最终为他们的不法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而刘大江却因一时冲动而丢了性命,实在令人叹息。 不过话说回来,又有哪个男人在面对妻子情夫上门“挑衅”时能稳如泰山、泰然处之呢?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 正版 法律常识全知道 法律知识案例大全 法律问题一本全
男子被控性侵入狱,为平反自曝:9年前DD就被割掉,卖给了巫医…
【1评论】【4点赞】
未来不是梦
就判15年?一条人命就这样被嚯嚯了,而且还是狗男女出轨引起的,不应该枪毙吗
静候、一切安好 回复 02-25 00:01
其实就是谋杀
清天风00 回复 02-24 22:52
口嗨谁不会
未来不是梦
如果自己是当事人的家属,能接受这个判罚吗,没有最初的出轨会有后面这些事吗,事情重要有个前因后果吧,难道婚内出轨合法吗,这个不应该追究吗
老牛
这样的女人,我怎么没艳福遇到?[大笑]
用户12xxx17 回复 02-24 13:33
没遇到才是你的福分!
老牛 回复 02-24 10:21
我喜欢给她绿帽子[哈哈笑]
无秋
还能怎么看,不该死的死了,该死的只是坐了牢。自古奸情出人命,珍惜当下吧。
用户10xxx11
同流合乌,这两个狗男女应该枪毙,映响社会映响民众,还要带情夫上门把丈夫杀害,太惨了?
利利
西门庆踢武大郎正当防卫?
用户14xxx60
狗男女应判凌迟……
石头
浸猪笼最合适
是的很好
女人和外面奸夫搭上了,要么你够狠,要么就随她去,不然很容易把命搭进去,从古至今很多例子,最毒不过妇人心是真的
用户15xxx96 回复 02-24 19:14
必须够狠
岚湘爱
欺负上门了
用户10xxx92
一开头我就已经猜到这叼毛肯定死缓,最该死的是这女的,判十五年真便宜这贱人
清天风00 回复 02-24 18:55
说得好像是你的私人财产一样,人家卖身给你了?
用户15xxx96 回复 02-24 19:12
只怪自己武力值不够,而且还不懂得智取,不然轻轻松松送奸夫淫妇上路
Long
应该沉塘
kongmuo
明知故犯 这是设套杀人 哪来的正当防卫 就是那人找到你们拿刀砍 也是事出有因 反杀也是过当 离婚是他们两人的事 你TMD去 就是特别欺负人 就是设套 就是俩人杀一个人
用户10xxx02
老婆向着情夫的情况下应忍下,应再选择有利的情况下再杀情敌。
用户10xxx01
比潘金莲,西门庆还恶毒。西门庆与潘金莲密谋下毒。这二货密谋,直接动刀子开干。
用户10xxx48
小编惊险经历,值得庆贺
春在心中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么?这个结果是必然的!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奸夫不应该有缓期之说?死刑就直死完了。
醉倾城
治狗男女,还得是老祖宗,有通奸罪[滑稽笑]
晒太阳就能提升我的能量修为
真失败,为什么会被女的拦住被反杀?一起杀拦得住吗?
用户15xxx96 回复 02-24 19:17
估计应该是吓吓他们,舍不得下狠手,谁知道奸夫淫妇可是真正的心狠手辣的货色,武大郎的故事诚不欺我。
青龙之殇
自古奸情出人命,不信你问西门庆
用户13xxx90
死刑
唐果
现实版潘金莲与西门庆[得瑟]
00
这就是不杀女人不打女人的下场,活该
三防牛老大
奸夫淫妇合谋杀亲夫,应该一并送菜市口。
眼镜王蛇
赌近盗,淫近杀。
大鹏展翅
道德败坏,影响极坏!
欢乐马
为什么不判死刑?
用户10xxx66
这就是现行婚姻法?①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②取消通奸罪……
雨后的我
太轻了该枪毙这两个狗男女
用户10xxx08
赔了夫人又丧命!
用户24xxx83
两个都要浸猪笼
L.Chun
前夫太蠢了,应当假意说答应这两狗男女一起,并设宴款待她俩等那狗男女喝醉了再手起刀落送他们上路
雨点
婚内出轨应该罪加一等,必须立法
用户11xxx29
杀人偿命
风中的云
影响社会,应该枪毙
pfhu
太轻了
红梅发
应该判两个死刑,两个过错在先超过道德底线
余子寒煊
这个男人死得太窝囊。
风中菩提
这一对狗男女
用户10xxx01
应该枪毙这对狗男女,因为她两是故意杀害自己的丈夫,
用户91xxx51
这个判决有助犯罪!
小理
应该判死刑还不够,那么欺负人,还不判死刑。
用户10xxx07
野男人都找到家了,还说人家先动手。看来这些法律专家得想想怎么写才对。换是谁都不会心平气和的答应的。
风刀霜剑
这对狗男女虽然暂时逃脱死亡,但余生肯定悲惨的!
用户10xxx69
猜15年后的走势
刘教芬周
用了别后悔,杀人尝命,这种女人,有一就有二,杀人不枪诀,后蜗一样是你,天底下大把出色男人?
用户96xxx70
这法官判的还相对比较公正
曾经的你
现代版的武大郎,潘金莲,西门庆
烟花易冷
凶手抓到没有
狼_行于天下
这个评论象写的小说嘛
曾经的你
现代版武大郎,潘金莲,西门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