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真的是午时三刻行刑吗? 古代法律从来没有午时三刻处决犯人的规定,这种说法主要出现在古代小说和戏曲中。 从西周开始大多数朝代选择在秋季执行死刑,即“秋后问斩”。这是因为秋冬时节象征肃杀,符合“天人合一”的观念,顺应自然规律。 这种观念主要是受董仲舒“天人感应”理论影响,汉律规定死刑需“顺天时”,秋冬行刑以应肃杀之气,即“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 也就是从这时开始,这种秋冬行刑的做法,到了汉朝时成为了定制,汉朝法律规定死刑犯通常要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之前执行。唐宋时期进一步规定,从立春到秋分之间,除犯恶逆以上罪外,其他罪不得在春季执行死刑。 清朝的律法就规定:“每年正月、六月及冬至以前十日,夏至以前五日,一应立决人犯及秋、朝审处决重囚,皆停止行刑。”(《清史稿·刑法三) 其实从现有的古代法律资料来看,古代行刑的时间大多在未时到申时,也就是13点到17点之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通常就要第二天行刑,而不是午时三刻。
古代真的是午时三刻行刑吗? 古代法律从来没有午时三刻处决犯人的规定,这种说法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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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23: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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