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官还是神棍?陕西定边,一男子自称“神官”会治病,一女子信以为真,花700元请男子“治病”,不料,在此过程中,男子竟伺机对女子实施猥亵,女子在察觉不对劲后挣脱报警。事后,案件被移交到检察院,检方提起公诉,法庭之上,男子一方辩称是女子自己脱掉衣物的,他不构成犯罪,如何评价此案?(来源:定边法院) 34岁的吴某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干什么正经事,整日游手好闲,偶然间,其想出一个办法,假扮成“神官”,可为人“驱邪治病”,以此骗钱。 女子康小芳最近因事事不顺,遂找到吴某花700元请他来到出租房为自己“看病”。 吴某应邀前往。 期间,吴某见康小芳一人独自在家,遂以康小芳身上粘有不健康的东西为由,要求她配合自己进行“做法”治疗。 康小芳对此信以为真,按照吴某的要求脱掉了衣服并躺下。 吴某随即又拿出红丝带蒙住了康小芳的眼睛,康小芳虽有疑问但并未制止。 而后,吴某假借“治病”程序为由,装神弄鬼,伺机对康小芳实施猥亵,并准备侵犯。 康小芳在此过程中,愈发感觉到不对劲,于是,她一脚蹬开吴某制止其不法行为。 吴某见自己的不轨意图被识破,遂拔腿就跑。 康小芳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将吴某抓获归案。吴某主动向康小芳返还了700元,还对其加以赔偿获得谅解。 而后,检方向法院对吴某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吴某假扮“神官”,采用蛊惑、精神强制等手段对康小芳实施了猥亵行为,侵犯到康小芳的性自主权,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制猥亵罪,依法要予以刑事处罚。 对此,吴某的辩护人则持有不同的意见,认为吴某不构成犯罪,即便构罪也应从轻处罚。 吴某的辩护人认为,吴某假扮成“神官”在此过程中只有求财的目的,并没有想要侵犯康小芳。 吴某所实施的一切行为,均系其对封建迷信有不清晰的认识,而且,康小芳也是主动脱掉衣物的,吴某没有强迫行为。 退一步来讲,即便认为吴某的行为涉罪,但他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获得被害人谅解等诸多情节,应当对其从宽处罚。 那么,辩护人的意见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虽然在本案中看上去,吴某没有实施暴力胁迫行为,但该条款同样规定了还有“其他方法”。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无法反抗、不知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 利用封建迷信进行恐吓、欺骗从而对他人实施猥亵就是“其他方法”的一种,本质上对被害人的精神上存在强制。 在本案中,也正因此,康小芳才会在吴某的欺骗下自愿脱去衣物,致使吴某有可乘之机。 所以,吴某的行为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对其予以刑事处罚。 吴某在到案后具有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情节,故可酌情对其予以从宽。 法院最终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 吴某终是为其不法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同时,本案也揭示出,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下,封建迷信仍存在于部分地区,还有一些人仍受此影响,康小芳的遭遇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我们应当相信科学,有病就及时就医,事事不顺就冷静分析原因。 总之,切勿听信“迷信”、“偏方”,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文中人物为化名)
神官还是神棍?陕西定边,一男子自称“神官”会治病,一女子信以为真,花700元请男
沛山评生
2025-02-21 17: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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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俩
应更严厉打击流氓男罪犯!罪大恶极啊!严查以前违反道德和违法行为,有没有各种脏款!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