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在宾馆餐厅吃午餐,看见菜单上菊黄河鲀鱼每条358元,男子点了11条,

夜色温柔乡 2025-02-18 17:23:37

北京,一男子在宾馆餐厅吃午餐,看见菜单上菊黄河鲀鱼每条358元,男子点了11条,现场吃掉1条,剩下10条打包,晚餐时男子又来,说朋友聚餐,再次购买10条,两次共买21条,合计支付餐厅7518元,随后,男子告到法院,说宾馆违反食品安全法,销售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要求宾馆退1赔10,赔偿他75180元,法院这样判了! 在北京新开的一家宾馆餐厅里,有位叫李立军的客人,因为吃饭这事儿,闹出了不小的动静,还扯上了法律纠纷。李立军这人特爱吃,一次吃饭时的“壮举”,让他成了大家议论的焦点。 那天,他在餐厅看到一道叫“菊黄河鲀鱼”的菜,价格不菲,一条就要358元。李立军好奇之下,先点了11条尝尝鲜,吃了一条,剩下的10条就打包带走了。晚上,他又跑回餐厅,说要给朋友聚会订鱼,再次买了10条。这么一来二去,他总共吃了21条鱼,花了7518元。 可没想到,事后李立军发现这菊黄河鲀鱼是禁止卖的。他一气之下,就向有关部门告发了餐厅,还把餐厅告上了法院。他说餐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要求退钱,还要按法律规定赔他十倍,也就是75180元。在法庭上,餐厅承认自己做错了事,但觉得要赔的钱太多了。法院看了看情况,觉得餐厅确实违规了,不过李立军一下子买那么多不让卖的吃的,也有点奇怪。最后,法院判决餐厅得把7518元餐费退给李立军,再赔点钱,但没让他赔十倍的那么多。 这事儿不光关系到吃的东西安不安全,还让大家开始琢磨,消费者的权益到底该怎么保护,商家的责任又该到哪儿。法院的判决呢,既帮消费者说了话,也提醒大家,维权也得讲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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