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多名城管员在凌晨1点钟偷偷撬开某工地大门,试图将工地上的3台搅拌机神不知鬼不觉的运走,不曾想,附近的群众听到了动静,闻声赶来,把城管当成了“賊!”城管见状,赶紧解释,他们不是来偷搅拌机的,他们是正规执法。群众不信:你们不是偷,咋不白天执法,三更半夜的撬开门锁,说不是偷,谁信啊?
(案例来源:封面新闻、齐鲁壹点)
在2025年1月15日凌晨一点多,四川乐山的一处工地现场发生了一起引人注目的事件。
夜色深沉,万籁俱寂之时,一群身着城管制服的执法人员悄然抵达该工地,他们的目标直指工地内的一台搅拌机。
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这些城管人员行动迅速且有序,他们使用专业工具悄无声息地撬开了紧闭的工地大门。
随后,在未惊动工地内其他人员的情况下,他们迅速将搅拌机装上事先准备好的运输车辆。
整个过程干净利落,好像一场精心策划的行动。
然而,他们的动作并未能完全避开所有人的目光。
附近的群众听到动静后,纷纷赶来查看情况,将城管们团团围住,激动地指着城管人员,质问他们为何要私自撬开工地大门并运走搅拌机。
城管人员则试图解释他们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显然,这样的解释并未能平息群众的怒火。
既然是正规执法,为什么偷偷摸摸的,像做贼一样?群众七嘴八舌,显然,城管部门的解释说不通。
群众里有人将这一幕了下来,并发布到了网上。
随着视频的广泛传播,这一事件引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
网友纷纷对城管的行为提出质疑,认为他们他们为什么大白天的不执法,三更半夜的出来,城管部门不像在执法,反而像盗窃。
面对舆论的压力,当地城管部门迅速作出回应。
他们表示,此次行动是基于对工地违规施工的查处,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施工方违规搅拌砂浆,未能提供合法的施工手续。
之所以选择凌晨执法,是因为该建设项目涉及群众较多,为了避免激化矛盾。
然而,对于这一解释,工地方并不买账。他们坚称自己拥有合法的施工手续,并指责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
双方各执一词,使得这一事件的真相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最终,相关部门已经介入,此事尚在调查中。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
1、城管部门是否有权执法? 乐山市有相关规定,从2019年8月1日起,在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行政处罚法》第6条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若施工方确实违规使用搅拌机,城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是有执法权的。 虽然城管部门有权利执法,但在凌晨凌晨执法,未通知施工方,剥夺了工地的陈述权、申辩权。
2、城管部门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等的行为。城管运走搅拌机是基于其认为工地违规,声称是执法行为,无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城管半夜执法虽然不符合规定,但他们主观上没有将搅拌机据为己有的故意,所以,其行为不构成盗窃。
3、半夜撬门执法,不符合法律程序,同时也侵犯了工地的财产权。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城市管理执法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城管撬门执法的方式不文明,也不符合执法程序要求。
《民法典》第268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城管撬凌晨潜入工地,破坏了工地大门,侵犯了工地的合法财产权益
如果,最终认定城管执法不当,给工地造成损失,城管部门可能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