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男子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同事见状连忙将其送往医院,期间,不仅四处奔波忙碌,还为他垫付了240000元医疗费,不料,在男子出院后,他竟恩将仇报,拒绝向同事返还医疗费,还口出冷言道:“我这是工伤,你自己找公司报销吧!”对此,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来源:长沙政法) 李大江和王春和同在当地一家公司就职,两人是关系不错的同事,平日里,在工作中也都互相照应。 一天晚上,李大江像往常一样在公司上夜班。
上完夜班后,就在他准备下班回家时,突然双手紧紧捂住胸口,脸上露出极其痛苦的表情,整个人瞬间变得脸色惨白,身体也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周围的同事见状,都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了一跳,不知所措。
还是王春和反应迅速,他一边大声呼喊其他同事帮忙,一边快步跑到李大江身边,试图搀扶住他。 随后又叫来了救护车赶紧将李大江送往了医院。 经医生诊断,李大江确诊为主动脉血管夹层,病情十分危急。
医生随后建议将他立即转院到省城的大医院进行手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王春和听罢,赶紧给李大江的家属打去了电话,然而,此时李大江的家属却怎么也联系不上。
情况万分紧急,王春和没有丝毫犹豫,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将李大江送往省城的大医院。
经过一路紧张的奔波,李大江终于被顺利转送到省城的大医院。
医生再次确认,必须马上进行手术,否则李大江的生命将难以保住。
可手术费必须先交,而他的家属还在赶来的路上。
看着病床上命悬一线的李大江,王春和没有多想,他从自己的积蓄中拿出钱,垫付了这笔高额的手术费。 从急诊、转院、手术再到住院,王春和前前后后为李大江垫付了整整24万元。
对于普通家庭的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
但在当时的情况下,王春和只想着要救李大江的命。 后来,经一番凶险的手术后,李大江的病情逐渐稳定下来,最终脱离了生命危险。一个月后,他顺利出院回家。
然而,当王春和找到李大江夫妻协商还款时,却被李大江的一句话惊呆了。
李大江满是不屑地说:“我这是工伤,公司得负责,你垫的钱去找公司报销吧!”
王春和听到这句话,感觉像被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倾尽全力救回来的人,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 不仅如此,李大江夫妇还开始拒绝接听王春和的电话。
王春和每次拨打过去,不是无人接听,就是直接被挂断。
去家里找他们,也总是吃闭门羹。
李大江夫妇对王春和的付出毫无感激之心,仿佛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王春和最终失去了耐心,遂一纸诉状将李大江夫妇告上了法院,要求拿回之前为他垫付的24万元。
王春和为救同事,仗义出手垫付医药费,此番行为系善举。而李大江事后竟翻脸不认,以工伤为由将还款的责任转嫁到单位,实在是岂有此理。
王春和最终能要回钱吗?
王春和在没有救助义务的前提下救同事是好心、是善良心驱使,在法律上把这种行为叫做无因管理。
《民法典》第97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
也就是说,王春和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去为李大江鞍前马后奔波劳碌,但他缺这样做了,他就可以向李大江夫妇返还垫付的医疗费用,他甚至还能要求对方给一些补偿。
至于李大江夫妇拿出“工伤”的搪塞借口。
且不说是否构成工伤,即便成立工伤,也应该由李大江夫妇去相关部门申请完成认定手续,然后再由公司去加以赔付,与王春和又有什么关系呢?
王春和自愿为其垫付医药费,相对人则是李大江夫妇,还款责任也应由他们去承担。
李大江夫妇以“工伤”为由拒绝还款,纯属在耍无赖。
庭审中,也许是基于心虚,李大江夫妇并没有出庭应诉。
他们同样也没有办法拿出证据证明,王春和垫付的24万元应该由公司偿还。
法院最终判决,李大江夫妇应当向王春和返还其垫付的24万元费用。
对于这个结果,网友纷纷拍手称快表示:
“这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的真实存在。”
“李大江这一次好像是死里逃生,因为有朋友的帮忙相助。老天爷是长眼的,大概率不会有下一次了。”
“李大江最终不止需要还钱,还因此失去一个非常讲义气的朋友,得不偿失,钱易得,够义气的好人,特别是命悬一线时救治自己的人,太难得了。”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