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名男子向别人借了10万,本金加利息已经还了12.2万,还剩1.3万没

天狼看法 2025-02-16 13:40:28

河南郑州,一名男子向别人借了10万,本金加利息已经还了12.2万,还剩1.3万没还。结果对方却要求按照违约金额,让男子额外多还1.5万。男子崩溃地说:“我都这么难了,两个孩子都还在上学,我把剩余的1.3万给你补上就行了,你怎么还非要让我额外多付呢?你这是不让我过日子呀!” 素材来源于:都市报道

王兵手里拿着借来的13000元,激动不已地说道:“我孩子还在上学,一个初中一个小学,他们正眼巴巴看着呢。嫂子,你这是要把我逼上绝路啊,不让我活啊!” 张芳却说:“我怎么逼你了?我当初借你十万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可是你迟迟不还呀,我才直接起诉你的,对吧?” 王兵真的不想再提之前的往事。当初他确实是向张芳借了十万元,但由于经济条件一直没有改观,自己也想尽办法陆陆续续地还这笔账,但是始终没有还清。 他觉得张芳借给他钱,他感恩对方,但是自己并没有赖账,自己确实是拿不出钱呐。即使这样,他也没有说不还张芳,只是想再缓一缓。 张芳说:“我起诉你耗神耗力,我们坐下来协商,你又不执行,你说你让我如何是好?你家里困难,我也困难呀,你孩子在读书,难道我家里就比你好过吗?” 这时,调解员就在旁边,也说起了公道话。他说:“你违约在先,这是在法庭上大家都认可的。如果违约了,就要还别人五万;如果按期归还,你就只需要还35000。” 因为王兵借了十万,加上利息就是十多万元,王兵在这期间也是想方设法还掉一部分。当张芳起诉对方的时候,判决就只需要还3.5万就够了。 但王兵确实这两年正在过难关,他只还了2.2万后,就又陷入了困难,剩余的1.3万就实在是凑不够了,所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就没有还上这笔钱,最后违约了。 张芳就要求强制执行,王兵没有办法,又到处去借钱,最后借了1.3万,想把这个事情了结。 可是张芳不答应了:“不违约只还3.5万,但现在你违约了,就应该按照5万来还。王兵已经还了2.2万,那么他应该再还2.8万才对,而不是1.3万呀!” 王兵听到自己还得花2.8万,所以就崩溃了,说:“我这1.3万都是跑了很多家才凑齐的,你现在又要让我多还1.5万,我拿什么来还给你?并且我借你10万元,我已经还你13.5万,你还不够,还要让我多还1.5万,你还让我过不过啊?” 调解人员也看出了王兵的难处,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王兵都快急得哭了,再看看屋里可怜巴巴的两个孩子,他们也产生了怜悯之心。最后协商就不让王兵还2.8万了,就只还1.6万吧。相当于把之前剩余的1.3万还上,因为违约,再多加个3000就可以了。 最后张芳也不想再折腾了,毕竟之前两人关系也还挺好的,为了这十万元,不但打官司,还搞得像仇人一样,所以就认同了这种解决办法。 而王兵也想尽快将这件事了结,又到处借了3000元,凑够了16000元给到了张芳,这件事才终于结束了。 这件事网友们也没法说谁对谁错。你要说王兵不对呢,他十万元已经还到13.5万,别人还要让多还1.5万,确实有点为难人。 但是对于张芳来说,她当初借给王兵时,对方也是好言好语,说按照利息按时归还,可最后王兵还不上,还违约了,她要求按照违约的金额来还,又有什么错呢?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本案中王兵与张芳存在借款合同关系,王兵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欠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调解人员介入协商,最终达成王兵偿还1.6万的解决方案,也避免了进一步的矛盾和诉讼成本。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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