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祖国统一有功社会团体的奖励,除了物质激励,更重要的是对其贡献的认可和作用的肯定。 有功团体都是爱国团体、进步力量,需要大力褒奖,荣誉表彰比物质激励更重要。 团体奖励 特等功: (1)物质奖励:给予人民币1亿元的奖励,用于组织的发展和促统事业。 (2)荣誉表彰:授予“祖国统一卓越贡献团体”称号,颁发特制的荣誉奖杯和牌匾,在国家层面进行表彰,其事迹在全国性媒体广泛宣传。 一等功: (1)物质奖励:给予人民币8000万元的奖励。 (2)荣誉表彰:授予“祖国统一突出贡献团体”称号,颁发荣誉奖杯和牌匾,在省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项目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待遇。 二等功: (1)物质奖励:给予人民币5000万元的奖励。 (2)荣誉表彰:授予“祖国统一有功团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在市级媒体宣传,在税收、场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三等功: (1)物质奖励:给予人民币2000万元的奖励。 (2)荣誉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当地媒体宣传,在业务开展、资源对接等方面提供便利。 将来可以吸收祖国统一有功团体加入政治协商会议,参政议政,参与台湾社会治理。 祖国统一有功团体在祖国统一后可以予以保留,有过团体要予以取缔,有罪团体要予以打击。
对于祖国统一有功社会团体的奖励,除了物质激励,更重要的是对其贡献的认可和作用的肯
立德树人育贤
2025-02-15 09: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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