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看了下这个案子的情况,涉及的是“音视频编辑处理等相关功能代码”(美摄声明),从技术角度看其实门槛不高,但暴露出了字节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至于美摄,诉讼和公关策略非常成功,不仅获得了高额判赔(8000多万的金额,恐怕已经超过了其一年的营收),也通过这个案子狠狠地刷了一波存在感,还是很厉害的。
1、涉案的美摄产品以视频编辑功能为主,其软件的复杂程度和抖音不可同日而语。抖音集团副总裁在事后的回应中提到,涉案的相同/相似代码“不超过美摄软件的4%”、“抖音某一模块相关函数总量的0.8%”。从中也可以看出两者的差距,仅仅是抖音的一个模块,其代码规模就是美摄的五倍。毕竟,抖音早就不止是个短视频软件,而是一个综合性APP,除了视频编辑模块,还有视频分析、压缩、传输、分发、交互一整套体系,另外还有直播、图文、电商、小程序、支付等,更不用说其最核心的推荐算法。
2、音视频编辑功能其实没有很高的技术壁垒,这个案子也不涉及挖人获取技术秘密,暴露的其实是字节的管理问题。一个从美摄离职两年半的工程师,加入字节后使用了一部分自己之前在老东家写过的代码,字节也没有发现,员工和公司都有责任。
就字节而言,本身应该是没有什么恶意的。毕竟没直接挖人——涉案员工是从美摄离职两年半后才加入的,考虑到互联网技术更新迭代的速度,招人的时候肯定不是为了美摄的商业秘密。被诉之后,字节很快也通过升级软件替换掉了相关代码,也说明这些代码不是什么不可替代的独门绝技。
但必须承认的是,类似的情况行业里还是挺常见的,反映出我们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从员工的角度,最大的可能是因为懒,不知道(或者不在意)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公司,但无论相关代码是不是他自己写的,跳槽后都是不能直接拿来用的。从公司的角度,特别是字节这种知名的科技公司,也应该有更完善的合规和监督体系来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否则后果可能非常严重,这个案子就是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