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一名女子,发现她存入儿子名下的50万不翼而飞了。了解后才知,儿子将钱全部

大白啊 2025-02-12 20:11:01

四川绵阳一名女子,发现她存入儿子名下的50万不翼而飞了。了解后才知,儿子将钱全部转入女友名下,并花掉了20万。女子向儿子女友索要剩余钱款,却被拒绝。女子一气之下将俩人告上法院。

一向出门特别注意自己穿着打扮的刘梦,今天竟然随便抓起一件外套披到身上,用蘸了水的手,随便拨了拨凌乱的头发,从鞋柜里提溜出一双运动鞋穿上,就匆匆出门了。 作为离异单亲妈妈,同时也是一位独立女性,刘梦平时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可今天,她看上去有点邋遢且憔悴。 她紧赶慢赶,赶到和儿子刘天乐约好的咖啡馆里,却没见着儿子人影。 等到咖啡厅里都换了一波客人,依旧没见着儿子。 看来,又被儿子放鸽子了。

刘梦顿时间,陷入无法自拔的苦恼中,盯着手边的咖啡,直发呆,不一会儿,眼泪划过脸颊。 她利索的抬起右胳膊,用袖子抹去眼泪,望向窗外,眼神里充满了无奈和无助。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一向坚强的单亲妈妈刘梦,如此的焦虑? 刘梦今年41岁,有一个19岁刚上大一的儿子刘天乐。 为了能给儿子更好的生活,这些年来,她没有让自己停下来过一刻。

她不想因为离婚就降低儿子的生活标准,和教育环境,所以每天夜以继日的工作挣钱。 直到儿子上大一这年,刘梦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她决定把自己这些年来省吃俭用攒下来的50万块钱,存入儿子名下,以他的名义办了张存折,作为他出国留学的费用,鼓励他好好念书,将来出人头地。 刘梦对儿子刘天乐说: “妈妈这个钱是存到你出国留学用的,存折放到妈妈这里,只要你努力上进,妈妈争取给你存100万。” 然而,最近刘梦发现,存折里的钱不翼而飞了。 这让她大惊失色,第一时间就赶到银行查询。

经过一番核查后,刘梦才知道,原来儿子刘天乐通过挂失存折,修改密码的方式把钱全部转走了。 更可气的是,刘女士多翻联系儿子后,得知,儿子竟然把她半辈子的血汗钱50万,一分不差的转到了女友吴萌的名下。 儿子的行为,险些气炸了刘梦的肺管子。 更让刘梦想不到的是,儿子和女友已经花了20万,其中一部分钱用于给女朋友买车。 她实在是想不通,自己养大的儿子,怎么可以这样吃里扒外,吴萌到底给儿子下了什么迷药,竟让他甘愿把自己上学的钱拿出来供她吃喝玩乐。

刘梦没办法,只能调整好自己的情绪,主动联系儿子的女友,要求她尽快把剩余的钱还回来。 可让刘梦想不到的是,儿子和女友一致认为,这50万在刘天乐名下,就应该属于刘天乐,他想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愿意给谁花那是他的自由。 刘梦向吴萌解释:那50万是她挣来的血汗钱,只不过是存在了刘天乐名下,不是刘天乐的钱,她不能花的这么理所应当。 可吴萌却听不进去,拒绝归还剩余钱财。 这让刘梦陷入两难。

她想到如今这局面,只能走司法程序要回剩余钱款了,不然剩下的30万早晚被儿子和女友挥霍空。 但她又想,如果走司法程序,会不会给儿子心里造成阴影,毕竟她离婚已经带给儿子很大的影响,她有点于心不忍。 可一想到儿子身边的女友吴萌,三观如此的不正,典型的捞女,她可不想用自己的血汗钱便宜这三观不正的女生,所以最终决定,走司法程序要回剩余钱款。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该笔50万钱款,是母亲刘梦为了刘天乐能够出国留学而辛苦积攒的保存在刘天乐名下的教育资金,并非刘梦无偿赠与。 所以刘梦有权要求吴萌退还剩余钱款。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而本案例中,存入刘天乐名下的50万钱款,并非刘梦赠予给刘天乐的,而是存入刘天乐名下,她代为保管的教育基金。 再者,这50万是刘梦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吴萌无论是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还给刘梦。

2、吴萌拒不归还剩余30万钱款,构成违法。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首先,法院判定该笔钱是刘天乐母亲刘梦为了刘天乐能够出国留学而辛苦积攒的保存在刘天乐名下的教育资金,并非刘梦无偿赠与。 既然该笔钱款不是刘梦无偿赠与儿子刘天乐的,那么吴萌拿到这笔钱就属于不当得利,且给受损人刘梦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所以,理应退还。

3、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刘天乐主动与妈妈刘梦联系,达成了调解意见,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刘女士最终追回了剩余款项。 儿子刘天乐也能准时收到母亲的生活费和学费,以完成其学业,母子危机得以缓解。 网友纷纷吐槽:刘天乐女友三观不正,刘梦的做法是对的。 对于本事件,你有什么样的感想和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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