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北京,男子被父母赶出家门,无家可归后,舅舅看到心疼,将他接回家住,谁知男子从偷的钱里面拿了18000元给舅舅,谎称是自己打工挣的!舅舅当时非常感动,然后没过多久,民警就找上门! (来源:帮女郎在行动) 樊某有两次盗窃前科,他的生活像是一条干涸的河床,没有生机,也没有方向。 因为屡教不改,父母气愤之下,与樊某断绝了关系,将他赶出了家门。这个时候,樊某有种被世界抛弃了的感觉。 过年了,小区里张灯结彩,家家户户都洋溢着喜庆的气氛。只有他一个人无家可归,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不知道往哪里去。 樊某知道他做错了,可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做。就在这个时候,舅舅的电话打了过来,原来,舅舅得知樊某被赶出家门,没有地方去,心疼这个外甥。 舅舅在电话里说:“过年了,来舅舅家吧,别一个人待着。” 樊某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心里发誓一定要报答舅舅。 舅舅的暂住地并不宽敞,但收拾得干净整洁,那天晚上,舅舅担心樊某饿着,给他夹了很多菜,让他可以多吃一点。 樊某只是轻声地嗯,不说其他的,他害怕舅舅发现,他已经哽咽得说不出来。 有了落脚的地点后,樊某想的不是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而是重操旧业! 而后,樊某通过拉车门的方式,看看有谁的车门忘了关(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然后到车上找车主的财务。 没想到,还真让樊某找到某车主放在车内的5万元现金! 钱得手后,樊某想得不是拿出去享受、消费,而是拿出18000余元给舅舅,樊某知道自己说是偷的舅舅不会要,便谎称是自己打工挣的。 剩下的钱,樊某没有一次性花完,留着平时使用。 然而没过多久,公安机关就找上门,将樊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目前,樊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刑事拘留。 1、樊某孝敬舅舅的18000属于赃款,这钱是要退赃的。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樊某舅舅是个正直的人,不贪图钱财,得知真相后,樊某舅舅立刻到银行将樊某给的18000余元取出,交给了民警。 退赃与不退赃在判刑上存在显著差异。 一般来说,退赃表明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积极退赃,甚至可能会使原本较重的刑期减少一至数年。 对于拒不退赃的,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充分考虑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从而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 2、樊某是累犯,如果距离他刑满释放不足5年,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加重处罚。 樊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没有争议。 根据北京的相关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六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也就是说,樊某盗窃金额达不到数额巨大标准。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盗窃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意思是说,如果樊某之前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且距离他刑满释放不到5年,那樊某属于累犯,应该从重处罚。 最后,希望经过这次“教育学习”,樊某可以回归正途,做个好人,不要再让心疼他的舅舅失望!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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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
小偷把偷的💰退了好减刑,大偷偷的💰💰💰藏起来不减刑也罚不了,思量思量怎么回事。
從_鈊開始 回复 02-13 07:15
小偷2000起步,大偷一亿起步。
用户10xxx05
警察如何确定外甥给的钱就是其偷的钱??编号确定了吗?如果不确定如何认定是脏款
霜木 回复 02-13 08:03
有口供即可
Mi 回复 02-13 08:21
警察不管你给我你舅的是啥钱你把赃款去向说清就行那天在什么地方花了多钱时间要精确钱数也要绝对准确
用户10xxx48
这小偷还有点感恩之心。
用户10xxx07
这样一来,不愁没地方住了!
休鞋馆
终于有地方过年了,再也不用担心没有地方住了。小伙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用户10xxx92
认后必成大器
霜木 回复 02-13 08:04
屡教不改,还成大器呢?
喂,是你
身怀一万八,何处不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