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管得了了?广东,白色轿车司机看到高速上车流量较大,行驶至长深高速某路段后,强行变道超车,没想到,竟与左侧车道一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怎料,司机竟认为是小车的错,小车没有让他,猛踹小车车门,并对小车车主做出竖中指、辱骂等挑衅行为。 (来源:大风新闻) 事情发生在长深高速往深圳方路段向K3496+700m路段,事发时,田某驾驶着自家车辆跟在一辆大巴车后面,时速在91km左右。 田某右边是男子陈某(27岁)开的白色轿车,田某当时正常行驶,没有太在意陈某的车辆,他再怎么牛,也要遵守交通规则吧? 怎料,陈某觉得田某要让着他,强行从右边超车,并因为没有控制好车距,与田某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两车辆撞向左边的护栏。 按理说,陈某不对在先,田某应该很生气才对。 可没想到,田某还没有找陈某麻烦,陈某就气势汹汹地找到田某,准备拉开田某车辆副驾驶车门。 由于车门落锁,陈某拉了几下都没能拉开车门。 陈某不甘心,踹车门要田某下车,趴在副驾驶窗户辱骂田某,弄得好像做错事情的人是田某一样。 这还不算,看到田某没有下车,陈某气焰更盛,朝田某竖中指,挑衅田某!换一个脾气差一点的,可能要在高速上将陈某狠狠地揍一顿! 目前,警方发布通报,陈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决定。 1、保险规定了很多不赔的项目,可惜的是,陈某这不属于免赔范畴。 比如地震不赔、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等等,都属于保险免赔范围。 《民法典》第1213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很可惜,陈某的行为不属于免赔范围,不然有得陈某肉疼的。 2、陈某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是一个兜底性质的罪名,但不是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寻衅滋事主要说的是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行为。 陈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踹田某车门,是在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对田某进行辱骂、挑衅,是在逞强惹事,无事生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介入后,认为陈某寻衅滋事的情节较重,在处以10-15日拘留中间,取了拘留10天的下限。 最后,拘留之前,陈某很狂,觉得没人制得了他,拘留之后,不知道陈某会不会有所改变? 有网友称,这家里惯大的宝男,社会可不会惯他。您怎么看?
没人管得了了?广东,白色轿车司机看到高速上车流量较大,行驶至长深高速某路段后,强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2-12 12: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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