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年间,河南孟县一书生,于县城执教,留美艳妻子独守空房。村旁尼姑庵内,一三十余岁尼姑与秀才妻交好。一日,尼姑来访,秀才妻送至门口,恰逢一五大三粗武举人骑马而过,此人素与尼姑有染,见秀才妻貌美,顿起色心。回庵后,武举人恳求尼姑牵线,尼姑初怒后心软,遂设计让秀才妻醉酒,武举人趁机得逞。
秀才妻醒后惊恐万分,见武举人英俊,半推半就,二人自此私会频繁。此事渐传开,秀才查知真相后欲报仇,却无确凿证据。于是设计让妻将武举人骗至家中,趁机咬断其舌,又将半截舌头塞入尼姑口中,陷害武举人。
武举人因无法言语,被知县误判为杀人犯,终遭处决。秀才则变卖家产,携妻远走他乡,继续执教。此事警示世人,贪恋美色须守规矩,男女私情不可违背道德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