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回老家,为了省下点路费,他答应把一位老乡捎回老家,并收取100元报酬。不

岁已暮聊社会 2025-02-04 15:22:56

男子开车回老家,为了省下点路费,他答应把一位老乡捎回老家,并收取100元报酬。不料被认定为非法营运,收到1万元的罚单。男子不服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了! 冯鑫背井离乡,独自一人来到繁华的省会打拼,经过两年的辛勤劳作,终于积攒下了一些辛苦钱。他咬咬牙,置办了一辆小轿车。 这辆车,不仅是他工作的得力助手,更像是一条无形的纽带,拉近了他与家人之间的距离。 老家与省会之间,虽算不上遥不可及,但单程三个小时的路程,加上加油费、过路费和过桥费等,每一次往返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看着日益增长的支出,冯鑫心中难免有些忧虑。而长时间独自驾车,那枯燥的路途也常常让他疲惫不堪。于是,一个主意在他脑海中萌生:回家的路上捎上一两个顺路的人。 从那以后,每当冯鑫计划回家或是前往省会,他总会在老乡群里细心地发布自己的行程信息,真诚地表示愿意搭载有相同需求的老乡,并且只收取象征性的费用。 对于那些没有车的老乡来说,冯鑫的善举无疑为他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冯鑫自己,不仅能分担一些路费,在旅途中也有了可以聊天的伙伴,不再感到孤单和疲惫。 这天,冯鑫驾车稳稳地驶离高速,刚下道,就被一名运输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拦了下来。 那名工作人员神色严肃,转头看向坐在后排的老两口,问道:“老乡,你们认识么,他收了你们多少钱?” 老两口老实巴交,如实回答:“收了100元。” 工作人员听后,立刻转头对着冯鑫,语气坚定地说:“你这是违法的,属于非法运营,要罚款10000元。” 话音刚落,一张罚单便递到了冯鑫面前。 冯鑫顿时愣住了,心中满是委屈和不解,急忙解释道:“我可没搞黑车,也没想通过这个赚钱啊。我只是回家时顺路搭了老乡,怎么就算违法了呢?你们凭什么罚我?” 回去后,不甘心的冯鑫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自己的行政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冯鑫驾车回老家,加油费、过路费和过桥费已超过200元。这样的行为被界定为合乘,即乘车人分担成本,而非谋求利润。 本案中,冯鑫并非盈利,而是本着合理分担的理念。两地之间正好是冯鑫工作与家庭的轴线,他顺路搭载的老乡,二者目的地相同,自然地是合乘。法律对于这种合理合法的合乘行为并未提出异议。 冯鑫的行为被明确为非营利性质,认定其为合乘行为,不存在非法营运的问题,更不构成违规。 最终,法院撤销了冯鑫的行政处罚。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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