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网约车司机出门接客,半路出车祸,对方全责,车子被撞伤后无法运营,网约车司机无奈把车开到4s店修理,车子被迫停运3天,司机要求对方赔偿停运3天的损失费用1350元,对方不依,司机气不过把对方告上法院,最终,法院这么判。
王耀辉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为了生活,他每天早早出门,忙到很晚才回到家中。
2023年11月份的一天,王耀辉接到信息,要他到某地接一名乘客。
王耀辉小心谨慎出行,本以为,能安全而迅速接到乘客,好好把人送到目的地。
没想到,半路出事了,正当他转弯的时候,开着公司的车出门办事的李平迎面驶来。
李平一个不留神,硬生生撞到王耀辉的车子上。
所幸,人没事,只是车子坏了,需要去修理才能正常使用。
后来经过交警部门认定,错在李平,他负主要责任。
交警经过检查认定后,王耀辉才把车开到修理店修理。
修车的费用,对方的车子买了交强险,修车费用保险公司承担,也就是这一次的修车费用,王耀辉不用出任何一分钱。
虽然,修车费用不需要王耀辉出钱,但是他的车子开去修理店修理,被迫停运几天。
下半年,尤其是11月份到春节,这段时间正是生意旺季,车子却还在修车店修理,王耀辉很是着急。
车子不回来,他就没法出去赚钱,他是靠车子吃饭的。
想来想去,王耀辉跟李平商量,希望李平能按照每天450块钱赔偿他,3天就1350元。
可李平不依,他说他开的是公司的车,为公司办事,发生车祸,所以不该他来赔偿。
更何况,他觉得王耀辉根本不可能一天赚得450元,而且他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一天能赚450元。
两人多次协商无果,王耀辉气不过,把李平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350元。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如何分析这个事呢?
王耀辉有没有权利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停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车祸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李平全责,因此李平应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停运损失的计算标准如何算?
停运损失是指营运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损失。在司机无法提供明确具体的收入证明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参照交通运输行业的收入标准来确定停运损失。
停运时间的认定
停运时间应根据车辆维修机构出具的进出厂日期证明来认定,而不是以具体工时计算。在本案中,网约车司机将车辆送至4S店修理,停运时间为3天,法院据此认定停运时间为3天。
网约车司机,需要提供哪些正确。
网约车司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其停运损失,例如车辆维修证明、进出厂日期证明、收入流水等。如果司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收入水平,法院将参照行业标准计算停运损失。
那么,保险公司有没有责任?
一般情况下,停运损失不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如果商业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停运损失为免责事项,且保险公司已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停运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法院的判决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最终判侵权人赔偿网约车司机停运损失955元(按山东省2023年交通运输行业年平均工资116,187元计算,停运3天)。
总结:
在本案中,法院支持了网约车司机要求侵权人赔偿停运损失的诉求,但赔偿金额按照行业标准计算,而非司机主张的1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