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一个中午,我骑自行车去上班,路上捡到一个破旧的腰包。打开一看,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一摞钞票,有大额的,也有一元两元的零钱,加起来大概有1000块钱左右。腰包里还有一个老式手机。我心想,这失主肯定急坏了,于是直接骑车去了附近的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接过腰包,通过手机联系到了失主的亲友,很快找到了失主。没多久,失主就急匆匆地赶到了派出所,进门就一个劲儿地感谢我。原来,他是个流动小商贩,专门卖大枣的。他从派出所出来后,非要送我一袋大枣,还给派出所的留了一袋。我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
回到公司,我把大枣洗了洗,分给大家吃。正好我有事要去老板办公室,就顺便端了一盘大枣进去。推开门,老板正和几个生意伙伴在聊天。我把大枣递过去,说:“大家尝尝,挺甜的。”老板好奇地问:“这大枣哪儿来的?”我就把捡到腰包的事说了一遍。大家都笑着说:“今天沾你的光了,真是拾金不昧的好同志!”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讲究的中年男人冷笑着开口了:“你想巴结老板就算了,还找个这么高尚的借口?这年头,拾金不昧的人早就死绝了!”我一听这话,心里顿时不高兴了,直接怼回去:“您是大老板,巴结你的人多了去了,但我不会巴结你!也请你别把所有人都想得跟你一样!”
那人显然没料到我会这么不客气,脸上有点挂不住,当场拍了桌子:“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马上奖励你五万块钱!”旁边的人起哄道:“拿出来!拿出来!”那人叫人拿来五万块钱,重重地拍在桌子上。
我看着这阵仗,心里也有些无奈,但既然话说到这份上了,我也不能退缩:“麻烦你让司机开车送我去派出所,让他们当着司机的面给我开个证明。大家作证,如果证明拿不回来,我当场辞职!”大家都等着看热闹,纷纷说:“行,就这么办!”
到了派出所,正好大家午休时间,但所长听说这事,亲自给我开了证明,还盖了公章。我拿着证明,心里踏实了不少。
回到公司,我径直走进老板办公室,把证明往桌子上一放,拿起那五万块钱,头也不回地走了。晚上,我请全办公室的人吃了一顿大餐,花了小五千块钱。剩下的钱,我揣进了自己的腰包,心里美滋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