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快递小哥把女子妈妈寄来的腊肉放错位置,放到了邻居家门口,结果被邻居阿姨拿回家放进了冰箱。女子得知后,要求对方归还,可对方却坚称是自己女婿送的,拒不归还。后来女子愿意拿出200元,让阿姨把腊肉还回来,对方却要求女子拿出证据。 素材来源于:超级点子王。 林晗的妈妈牵挂她,过年的时候怕她吃不到腊肉香肠,于是早早地就为其准备了很多,熏好后就将这些东西全部寄到了林晗的住处。 不过,快递员何伟联系林晗的时候,她正在出差,要晚上才到家,于是就让何伟放在门口,还说邻里邻居的关系都挺好的,也没有出现过被别人拿走的情况,让他就放在自己的单元门口就可以了。 结果何伟粗心大意,楼层倒是没有走错,但是单元门却看错了,把腊肉香肠放到了对面邻居家的门口。 邻居家的阿姨也毫不客气,看到这么多腊肉、香肠,直接就抱进了屋内,放进了冰箱储存起来。她以为是自己的女儿女婿给自己寄来的,心情特别好,在家里简直是喜笑颜开,觉得没有白养女儿。 不过到了晚上的时候,林晗回家看到快递没有,心中一阵慌乱,赶紧给何伟打电话,双方沟通后才知道放错了位置,放在对面邻居家了。 于是林晗敲开了邻居阿姨的门,轻声细语地问阿姨是不是帮忙收了一个快件,里面是腊肉。 阿姨这才恍然大悟,这不是自己女儿女婿寄的吗?怎么林晗找上门了?于是矢口否认地说:“没有没有,没见过。” 林晗不相信,人家快递员都告诉过自己,就是放在阿姨的门口,不是她拿进去的,还能是谁拿进去的?于是就待在那里,不肯离开。 阿姨见林晗不相信,随口一句:“你如果不相信,你就自己进来找,反正我们家就是没有收过你的快递。” 林晗听到这句话后,也不客气,赶紧进去,直奔冰箱,查看到了里面有很多的腊肉香肠,心想:这不是自己的,是谁的呢? 为什么林晗这么确定是自己的呢?因为妈妈在真空打包之前拍了图片给她看的,分明就是一模一样的。 于是赶紧说道:“这些香肠腊肉都是我的,怎么放进你的冰箱里了呢?” 阿姨听到后,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我女儿女婿给我寄来的,怎么就说是你的了?不要看到香肠腊肉,就说是你的。” 林晗这时才知道阿姨原来是做足了准备,箱子扔了,让自己找不到证据,现在放进了冰箱,还胡乱编造是自己女儿女婿寄的,就想把自己的腊肉香肠给扣下来自己吃,那可不行。 不过林晗心想大家还是要和睦相处,便说:“阿姨,这样吧,你帮我收了快递,我给你包200元的红包吧,这样我们也不伤和气,只要你把这些我妈妈寄过来的东西还给我就成。” 阿姨也不糊涂,心想:我只要还给她了,这个拿别人快递的罪名就坐实了,她给不给我钱是小事,关键到时候我的名声不好听呀。于是怎么也不承认这腊肉香肠是林晗的。 最后林晗没有办法呀,妈妈给自己寄过来的一片心意,怎么可能让别人占为己有呢?于是想报警处理。 但她还是不愿意把邻居之间的关系搞得这么僵,还是劝导阿姨将腊肉香肠归还给自己,并且肯定加确定地说自己一定会给200元的报酬。 不过阿姨不愿意归还,心想:这腊肉香肠也是两三千的东西,你给我200,我不就亏大了吗?不行,坚决不给。 最后林晗没有办法还是报警处理了,民警来了后,经过勘察,一眼就看出了问题,再加上林晗拿出了妈妈在邮寄时的图片,一对照,完全就是林晗的。民警责令阿姨马上归还,要不然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有人就说,一开始如果是误会,自己给女儿女婿打电话,不就能够核实吗?如果不是自己的,千万不要拿呀!这下全小区、全网的人都知道阿姨是这样的人,谁还愿意和她做朋友? 也有人说,快递员何伟也有问题,他没看到林晗的时候,不能够放在门卫吗?怎么一定要放在楼道的门口呢?如果不是阿姨拿走,是另外的外来人员拿走,那还真的没有办法查询。
1、邻居阿姨私自占有他人腊肉的行为涉及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 在这件事中,邻居阿姨获得腊肉没有法律依据,女子作为腊肉的所有权人遭受了损失,阿姨获得利益与女子受到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完全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女子有权要求阿姨返还腊肉,即便阿姨声称是自己女婿所送,在没有证据支撑的情况下,这种说法不具备法律效力。
2、阿姨要求女子拿出证据,这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民事纠纷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但女子已能提供妈妈邮寄前的图片作为证据,基本可以证明腊肉归属。如果阿姨仍拒不归还,女子报警处理是合理且合法的维权手段。
民警在处理这类纠纷时,会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调解或作出责令归还等处理决定。
如果阿姨依旧拒绝,女子还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阿姨返还腊肉并赔偿可能产生的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用户11xxx20
这下不止全小区,是全社区闻名了。
用户10xxx67
笨蛋,你就说绊有老鼠药了,看她还不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