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冬与梅兰芳在1920年代因戏结缘,孟小冬被称为“冬皇”,而梅兰芳则是京剧界的大腕。1925年,两人因《游龙戏凤》相识并相爱,尽管梅兰芳已有妻妾,但孟小冬仍决定嫁给他。然而,这段婚姻并不顺利,孟小冬在梅家始终未获得正式地位。1930年,梅兰芳的伯母去世,孟小冬以儿媳身份前往吊孝,却被梅兰芳的正室福芝芳阻拦,这让孟小冬彻底心灰意冷。1931年,孟小冬正式提出分手,并要求4万大洋作为补偿。
分手后,孟小冬生活陷入困境,杜月笙得知后非常心疼。杜月笙通过电话向梅兰芳施压,要求其支付4万大洋作为分手费。梅兰芳最终同意,但因一时拿不出这笔钱,杜月笙主动垫付。这笔钱相当于梅兰芳四年演出的收入。杜月笙的介入不仅解决了孟小冬的经济困境,也让她对杜月笙心生感激。
分手后,孟小冬回到舞台,重新找回自信。1938年,她拜余叔岩为师,技艺精进,成为京剧界的重要人物。1947年,杜月笙60岁生日时,孟小冬为其举办义演,此后她宣布退出舞台。1950年,孟小冬与杜月笙在香港正式结婚,尽管此时杜月笙已63岁,但孟小冬终于获得了名分。杜月笙去世后,孟小冬独自生活,晚年未再婚。 孟小冬与梅兰芳、杜月笙的故事,展现了她从爱情的失落到重新找回自我的过程,也反映了民国时期女性在情感与事业之间的挣扎与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