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饲养也不行?”海南,一男子在河边逮了2只小乌龟,带回家中饲养,结果悲剧了,

重瓦下庆 2025-01-14 13:12:53

“仅仅饲养也不行?”海南,一男子在河边逮了2只小乌龟,带回家中饲养,结果悲剧了,因经鉴定2只小乌龟属于三线闭壳龟、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价值高达10万元,男子虽然具有自首、悔罪等情节,最终仍被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来源:海报新闻)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有人认为男子一点也不冤,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但也有人认为,捡回去饲养,何来危害?抓住了,放生就行了!搞得人还不如动物!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本案?

1、野生动物受法律的保护!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长得好看的小动物比比皆是,但并不是所有长得好看的小动物都可以买来当宠物。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国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规定。

其中,《刑法》第341条第1款更是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情;情节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不交易也并不说就没事!

很多人认为把野生动物当宠物养就没事,其实是错误的想法。

《刑法》第341条第1款中的非法猎捕、杀害、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并不以行为人主观上动机为条件,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杀害、伤害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机,只要具有相应的行为,就构成犯罪!

具体到本案,虽然男子仅仅只是将三线闭壳龟带回家中饲养,但是将三线闭壳龟带回家中这一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猎捕行为。

根据《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规定, 水生野生动物成年整体的价值,按照《水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名录》对应物种的基准价值乘以保护级别系数计算。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系数为10。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系数为5。

《水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名录》中,三线闭壳龟的基准价值为1万元1只。

涉案2只三线闭壳龟的价值就是10万元。

两高《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2-20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41条第1款的规定,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价值20-2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院考虑到男子具有自首、悔罪情节,最终判决男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然是从轻处罚。

3、还值得一提的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除了刑事责任,还面临民事索赔。

《民法典》第123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而据悉,目前男子获刑后,当地检方还依法对男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4、最后,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的未来!

本案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珍贵野生动物的家是大自然,即便是喜欢,也不能带回家中饲养!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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