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上官云竹和夏侯琴,两家本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却因一次宅院翻新,闹得不可开交。夏侯琴家老宅翻新,本是件喜事,却没想到在翻建过程中,竟将两家共用的道路给占了。这可急坏了上官云竹一家,出行不便,生活大受影响。好在村委及时介入,经过一番协调,夏侯琴承诺留出2.95米的路,供上官云竹一家通行。本以为事情就此尘埃落定,岂料,夏侯琴建好房子后,又把预留的路给占了。上官云竹气不过,上门理论,却没想到,这一理论,竟让自己受了伤。夏侯琴一把将上官云竹推倒,导致上官云竹受伤,治疗费花了2227.88元。事后,上官云竹一纸诉状将夏侯琴告上法庭,索要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760.08元。
(来源: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话说这上官云竹,是个性格直爽的女子,平日里与人为善,和邻居们相处得也算融洽。唯独这夏侯琴家,因着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两家总有些隔阂。
这次夏侯琴家翻新宅院,原本上官云竹还想着,新房子建起来,也许两家的关系能缓和些。没想到,夏侯琴竟私自占用了共用的道路,这让上官云竹如何能忍?
上官云竹多次找到夏侯琴,希望她能遵守之前的协议,留出道路。可夏侯琴却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肯让步。上官云竹无奈,只好找到村委,希望村委能出面协调。
村委也高度重视,迅速介入了此事。经过一番耐心的调解,夏侯琴终于松口,承诺会留出2.95米的路,供上官云竹一家通行。上官云竹心想,这下总算有个说法了,心里也踏实了许多。
然而,好景不长。夏侯琴家的房子建好了,可那预留的道路,却又被杂物堆得满满当当。上官云竹一看,气不打一处来,这夏侯琴怎么说话不算数呢?
她再次找到夏侯琴,希望她能信守承诺。没想到,这次夏侯琴的态度却异常强硬,不仅不肯让路,还出言不逊,说上官云竹多管闲事。
上官云竹一听,这火一下就上来了。她忍无可忍,决定上门去找夏侯琴理论。那天,上官云竹带着一肚子气,来到了夏侯琴家。
一进门,她就看到夏侯琴正悠闲地坐在院子里喝茶。上官云竹二话不说,直接走到夏侯琴面前,质问她为什么言而无信,占用道路。
夏侯琴一看上官云竹这架势,心里也不爽了。她觉得上官云竹这是故意来找茬的,于是也毫不客气地回击道:我家的地,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你管得着吗?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吵了起来。
上官云竹见夏侯琴如此不讲理,她一时冲动,拿起院子里的锤子,就到处敲击,想以此发泄心中的怒火。
夏侯琴一看上官云竹这举动,她生怕上官云竹一激动,真的用锤子伤到自己,于是赶紧上前推搡上官云竹,想让她离开。
没想到,这一推搡,竟让上官云竹失去了平衡,一下子摔倒在地。上官云竹只觉得一阵剧痛传来,原来是手腕摔伤了。
她忍着痛,站起身来,看着夏侯琴,眼里满是愤怒和失望。她没想到,自己好心来理论,却落得如此下场。
更让上官云竹心寒的是,夏侯琴事后不仅没有道歉,还拒绝赔偿医疗费用。
上官云竹觉得不能就这么算了,于是,她一纸诉状将夏侯琴告上了法庭,要求夏侯琴赔偿自己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760.08元。
@芹姐说法
法庭上,上官云竹要求夏侯琴赔偿自己的医疗费用、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
夏侯琴认为,自己之所以会推搡上官云竹,是因为上官云竹当时拿着锤子到处敲击,对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夏侯琴认为,上官云竹自身存在过错,她上门挑衅并持锤威胁,自己是在自卫的情况下才推了上官云竹一下,因此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向当地派出所、村委调取了《协议》以及询问笔录,确定了以下法律事实:原告上官云竹与被告夏侯琴系邻居,因道路纠纷发生争执,过程中夏侯琴将上官云竹推倒,并导致其受伤。住院期间,上官云竹共计花费治疗费2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夏侯琴违反《协议》规定,私自占据道路,并在争执过程中侵害了上官云竹的人身安全,导致上官云竹受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法院也注意到,上官云竹在与夏侯琴发生纠纷时,没有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而是来到被告人家中争吵,并持锤威胁,对本案的发生亦具有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减轻侵权人夏侯琴的责任。
结合纠纷发生的起因、经过、过错等因素,法院认为原告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50%较为合理。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夏侯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上官云竹经济损失2310.04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上官云竹负担12.5元,由被告夏侯琴负担12.5元。(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maythia
我们这边复姓很少,你这俩复姓凑一起成邻居了也是缘分啊[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