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人都参与了杀害王某某的过程,一个无期,一个12年有期,为什么马某某不予处罚? 原因很简单:1.案发后,是马某某第一个告诉公安人员案发现场的,同时也是他带着公安人员过去的。 2.案发时,另外两人均参与了行凶过程,只有马某某当场离开了大棚。 3.因此法院认为,马某某没有参与犯罪过程,没有实施加害行为,再加上其未满14周岁,所以不予刑事处罚,只是需要在专门的矫治教育即可。
3个人都参与了杀害王某某的过程,一个无期,一个12年有期,为什么马某某不予处罚?
小疯汇
2024-12-30 16: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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